庄昶(1437~1499)明代官员、学者。字孔暘,一作孔阳、孔抃,号木斋,晚号活水翁,学者称定山先生,汉族,江浦孝义(今江苏南京浦口区东门镇)人。成化二年进士,历翰林检讨。因反对朝庭灯彩焰火铺张浪费,不愿进诗献赋粉饰太平,与章懋、黄仲昭同谪,人称翰林四谏。被贬桂阳州判官,寻改南京行人司副。以忧归,卜居定山二十余年。弘治间,起为南京吏部郎中。罢归卒,追谥文节。昶诗仿击壤集之体。撰有《庄定山集》十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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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一女,嫁为畿辅某官某妻。公夫人甚爱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,恚而语女曰:“而翁长铨,迁我京职,则汝朝夕侍母;且迁我如振落叶耳,而固吝者何?”女寄言于母。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公大怒,取案上器击伤夫人,出,驾而宿于朝房,旬乃还第。婿竟不调。
公为都御史,与太监某守辽东。某亦守法,与公甚相得也。后公改两广,太监泣别,赠大珠四枚。公固辞。太监泣曰:“是非贿得之。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,某得八焉,今以半别公,公固知某不贪也。”公受珠,内所著披袄中,纫之。后还朝,求太监后,得二从子。公劳之曰:“若翁廉,若辈得无苦贫乎?”皆曰:“然。”公曰:“如有营,予佐尔贾。”二子心计,公无从办,特示故人意耳。皆阳应曰:“诺。”公屡促之,必如约。乃伪为屋券,列贾五百金,告公。公拆袄,出珠授之,封识宛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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