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在那繁华绮丽的江南富庶之地,无限的恩宠和肆意报怨齐集于名流士林。
权贵、幕僚把持着全部大权,内宫佞臣窃据了朝廷要津。
书生离席畏惧文字狱,著作只为谋食保安宁。
田横壮士今在何处?难道都已封官拜爵、归顺大汉朝廷?
注释
金粉:古代妇女化妆用的铅粉。这里指景象繁华。十五州:泛指长江下游地区。
“万重”句:指“名流”在声色和名利场中彼此猜忌争夺,恩怨重重。恩怨:指情侣夫妻间的恩爱悲怨之情。属(zhǔ):表结交。名流:知名之士。这里指当时社会上沽名钓誉的头面人物。
“牢盆”两句:意谓在盐商家帮闲的清客和那
题为《咏史》,实则伤时,感慨当时江南名士慑服于清王朝的残酷统治、庸俗苟安之状。他们或依附权门,窃踞要职,或明哲保身,埋头著书。结句才接触史事,以田横抗汉的故事,揭穿清王朝以名利诱骗知识分子的用心。借古讽今,含意深邃,深刻而又辛辣地把对“名流”的揭露提高到对清王朝统治的批判上,鞭挞了当时整个现实社会的腐朽没落。
首联写在繁华的东南地区,那些依附权贵、沽名钓誉的所谓“名流”,都是从个人利害出发互相勾结和倾轧,造成了无穷无尽的恩怨,把这个地区搞得乌烟瘴气。作者客居昆山,俯仰东南士风,感慨颇多,所以在诗中着重讽刺了江南一带“社会名流”争名逐利的卑劣品行以及官场为小人所把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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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(骨已尽矣 一作:骨已尽)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