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孟子说:“自己损害自己的人,不可以和他交流思想;自甘落后的人,不能和他共同做事。言谈诋毁礼仪和道义,叫作自己损害自己;自身不能按仁爱和道义的标准做事,就叫做自甘落后。仁爱,好比是人们能够安心居住的地方;道义,好比是人生前行的正确道路。荒废安逸的宅院不去居住,舍弃正确的道路不去行走,真是可悲啊!”
注释
暴:糟蹋,损害。
自弃:自甘落后,不求上进。
非:诋毁。
正路:正确的道路,正当的途径。
此文强调,自我损害与自甘落后之人,因缺乏道德自律与进取心,无法成为交流思想与共事的伙伴;孟子将仁爱比作安心之宅,道义比作前行之路,生动揭示了仁爱与道义在个人成长与社会交往中的重要性。荒废仁宅、舍弃义路,被视为可悲之举,这警示人们应坚守道德底线,追求高尚品德,方能成就自我。
孟子(约公元前372年—公元前289年),名轲,字子舆 ,邹国(今山东邹城东南)人。战国时期哲学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,是孔子之后、荀子之前的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,与孔子并称“孔孟”。孟子宣扬“仁政”,最早提出“民贵君轻”思想,被韩愈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“道统”的人物,元朝追封为“亚圣”。孟子的言论著作收录于《孟子》一书。其中《鱼我所欲也》《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》《寡人之于国也》和《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》等篇编入中小学语文教科书中。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 (与 同: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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