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孟子说:“自己损害自己的人,不可以和他交流思想;自甘落后的人,不能和他共同做事。言谈诋毁礼仪和道义,叫作自己损害自己;自身不能按仁爱和道义的标准做事,就叫做自甘落后。仁爱,好比是人们能够安心居住的地方;道义,好比是人生前行的正确道路。荒废安逸的宅院不去居住,舍弃正确的道路不去行走,真是可悲啊!”
注释
暴:糟蹋,损害。
自弃:自甘落后,不求上进。
非:诋毁。
正路:正确的道路,正当的途径。
此文强调,自我损害与自甘落后之人,因缺乏道德自律与进取心,无法成为交流思想与共事的伙伴;孟子将仁爱比作安心之宅,道义比作前行之路,生动揭示了仁爱与道义在个人成长与社会交往中的重要性。荒废仁宅、舍弃义路,被视为可悲之举,这警示人们应坚守道德底线,追求高尚品德,方能成就自我。
孟子(约公元前372年—公元前289年),名轲,字子舆 ,邹国(今山东邹城东南)人。战国时期哲学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,是孔子之后、荀子之前的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,与孔子并称“孔孟”。孟子宣扬“仁政”,最早提出“民贵君轻”思想,被韩愈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“道统”的人物,元朝追封为“亚圣”。孟子的言论著作收录于《孟子》一书。其中《鱼我所欲也》《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》《寡人之于国也》和《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》等篇编入中小学语文教科书中。
公曰:“周其弊乎?”对曰:“殆于必弊者也。《泰誓》曰:‘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。’今王弃高明昭显,而好谗慝暗昧;恶角犀丰盈,而近顽童穷固。去和而取同。夫和实生物,同则不继。以他平他谓之和,故能丰长而物归之;若以同裨同,尽乃弃矣。故先王以土与金、木、水、火杂,以成百物。是以和五味以调口,刚四支以卫体,和六律以聪耳,正七体以役心,平八索以成人,建九纪以立纯德,合十数以训百体。出千品,具万方,计亿事,材兆物,收经入,行姟极。故王者居九畡之田,收经入以食兆民,周训而能用之,和乐如一。夫如是,和之至也。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,求财于有方,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,务和同也。声一无听,色一无文,味一无果,物一不讲。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。天夺之明,欲无弊,得乎?”(选自《国语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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