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孟子说:“自己损害自己的人,不可以和他交流思想;自甘落后的人,不能和他共同做事。言谈诋毁礼仪和道义,叫作自己损害自己;自身不能按仁爱和道义的标准做事,就叫做自甘落后。仁爱,好比是人们能够安心居住的地方;道义,好比是人生前行的正确道路。荒废安逸的宅院不去居住,舍弃正确的道路不去行走,真是可悲啊!”
注释
暴:糟蹋,损害。
自弃:自甘落后,不求上进。
非:诋毁。
正路:正确的道路,正当的途径。
此文强调,自我损害与自甘落后之人,因缺乏道德自律与进取心,无法成为交流思想与共事的伙伴;孟子将仁爱比作安心之宅,道义比作前行之路,生动揭示了仁爱与道义在个人成长与社会交往中的重要性。荒废仁宅、舍弃义路,被视为可悲之举,这警示人们应坚守道德底线,追求高尚品德,方能成就自我。
孟子(约公元前372年—公元前289年),名轲,字子舆 ,邹国(今山东邹城东南)人。战国时期哲学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,是孔子之后、荀子之前的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,与孔子并称“孔孟”。孟子宣扬“仁政”,最早提出“民贵君轻”思想,被韩愈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“道统”的人物,元朝追封为“亚圣”。孟子的言论著作收录于《孟子》一书。其中《鱼我所欲也》《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》《寡人之于国也》和《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》等篇编入中小学语文教科书中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”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
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
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
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
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
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’?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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