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有幸结为夫妻却因长久分离难以相聚。伤心的泪水足以汇成那隔离牛郎织女的银河。十年九别,妻子长久独居,闺房犹如牢房。时光流逝,她的青春也被迅速无情地吞噬,而这正是因为自己外出奔波
蚕丝绵绵不断,雁行比翼并肩,蛩鸣缠绵哀怨。本应让她过上无忧无虑、丰衣足食的生活,也未曾办到。妻子已为我生了两个孩子,平时举案齐眉,相敬如宾,身体已十分消瘦。谁又能知道,今夜我们身在千里之外,各自面对孤灯。
注释
共命鸟:佛经中所载雪山神鸟名,又译作命命鸟、生生鸟。
梁鸿:东汉扶风平陵(今陕西省兴平市)人。娶同县孟光为妻,鱼水相得,每逢进膳,孟光必“举案齐
此词作于清乾隆十九年(1754年)十月南归途中。蒋士铨于清乾隆十年(1745年)二月聘张氏,同年十一月成婚,此后常年在外求学、游历,与妻子相聚时日甚少,1752年(清乾隆十七年),其长子蒋知廉出生的消息也是在旅途中才得知的。词人浮舟秋河之上,念及爱妻千里之远,不禁鼻酸眼热,写下这首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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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词上片抒分离别居痛苦,写的尤为凄楚,用凝炼的语言高度概括了词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;下片抒夫妻相思之情,从时序落笔,言时时相思,含无限感伤之意。这首词语语含怨,满纸凄凉,多次使用比喻手法,以共命鸟、可怜虫两个意象为经纬,纵横交织,于可怜之中见出共命之深情,共命之中见出可怜之情状。
俄罗斯大文豪托尔斯泰曾言“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”,中国古代的婚姻亦复如是:既有焦仲卿和刘兰芝、陆游和唐婉因客观产生的不幸,也有蒋张这样兼有主观因素造成的不幸。蒋士铨婚后长期在外奔波,虽然是出于当时儒士难以摆脱的无奈,但其外出之频繁、离家之长久,与其仕途之追求似亦不无关系。此首词起首二句“偶为共命鸟,都是可怜虫”是说合法有情却难以相聚,既以之开篇,又以之定下悲剧性的基调。上片围绕“十载”、“九载”句而设,泪似“秋河(即银河)”喻如牛郎织女天各一方,“首已似飞蓬”化用《诗经·卫风·伯兮》“首如飞蓬”一句,点出妻子张氏独守闺中的憔悴,一切“愁病”皆因“别离”。其中“新妇”一语,尤其沉痛,
蒋士铨(1725—1784)清代戏曲家,文学家。字心馀、苕生,号藏园,又号清容居士,晚号定甫。铅山(今属江西)人。乾隆二十二年进士,官翰林院编修。乾隆二十九年辞官后主持蕺山、崇文、安定三书院讲席。精通戏曲,工诗古文,与袁枚、赵翼合称江右三大家。士铨所著《忠雅堂诗集》存诗二千五百六十九首,存于稿本的未刊诗达数千首,其戏曲创作存《红雪楼九种曲》等四十九种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(骨已尽矣 一作:骨已尽)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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