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65—1547) 明江西泰和人,字允升,号整庵。弘治六年进士。授编修,迁南京国子监司业,以实行教士。忤刘瑾,革职为民。瑾诛复官,累迁吏部右侍郎。世宗即位,擢吏部尚书,以与张璁、桂萼同朝为耻,辞归。家居二十年,潜心性理之学。初笃信佛学,后舍弃。认为博学、审问、慎思、明辨、笃行,废一不可,卒谥文庄。有《困知记》、《整庵存稿》。► 505篇诗文
天下学问,惟夜航船中最难对付。盖村夫俗子,其学问皆预先备办。如瀛洲十八学士,云台二十八将之类,稍差其姓名,辄掩口笑之。彼盖不知十八学士、二十八将,虽失记其姓名,实无害于学问文理,而反谓错落一人,则可耻孰甚。故道听途说,只办口头数十个名氏,便为博学才子矣。
余因想吾八越,惟馀姚风俗,后生小子,无不读书,及至二十无成,然后习为手艺。故凡百工贱业,其《性理》《纲鉴》,皆全部烂熟,偶问及一事,则人名、官爵、年号、地方枚举之,未尝少错。学问之富,真是两脚书厨,而其无益于文理考校,与彼目不识丁之人无以异也。或曰:“信如此言,则古人姓名总不必记忆矣。”余曰:“不然,姓名有不关于文理,不记不妨,如八元、八恺,厨、俊、顾、及之类是也。有关于文理者,不可不记,如四岳、三老、臧榖、徐夫人之类是也。”
昔有一僧人,与一士子同宿夜航船。士子高谈阔论,僧畏慑,拳足而寝。僧人听其语有破绽,乃曰:“请问相公,澹台灭明是一个人,两个人?”士子曰:“是两个人。”僧曰:“这等尧舜是一个人,两个人?”士子曰:“自然是一个人!”僧乃笑曰:“这等说起来,且待小僧伸伸脚。”余所记载,皆眼前极肤浅之事,吾辈聊且记取,但勿使僧人伸脚则亦已矣。故即命其名曰《夜航船》。
古剑陶庵老人张岱书。
臣祖英九岁失怙,惟慈亲鞠育,逮长知训,冀或用世,以酬罔极之恩,臣之志也。向叨食元祿,为何左丞参佐,适值三山强寇,剽掠广城,一门妻女,死节五人;而老母陈氏,为所拘囚。臣祖英隐忍不能即死,其有愧石苞殉国也多矣。
兹遇圣朝维新,征讨不服,率土效顺,咸蒙嘉休。乃者三山逆寇,悉婴铁锁,臣母得以生还,虽臣祖英不孝之罪固所难逃,而得以展区区乌哺情私者,陛下之赐也。臣母子离散复完,白骨复肉,铭感圣德,彻于肝肺,虽九死其能报耶!陛下又复甄录,寄以民社,此正臣殒首效命之秋也。而臣俯顾自惭,不敢拜命者,以罪戾已深,不宜职在民牧。
钦惟圣朝,以孝道治天下,禄秩不容及不孝之徒;以仁心怀远人,匹夫无有不获之愿。况臣事元朝,叨为元臣,幸已逃诛。母年逾耄,孤苦特甚。尤宜恻怛而钦恤者也。伏望圣慈,收回成命,矜其爱日之短,俾遂归养之图,则臣母子拭目清平,讴歌德泽,为赐多矣。
今臣四十有九,老母年八十有一。鹤发垂堂,西山之日已薄;弃亲赴任,不孝之罪弥深。苟违亲而事主,陛下安所用之?果尽奉欢之期,然后复求仕进,以尽忠罄节,非惟遂人子之私,亦圣朝孝理之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