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。
宫之奇谏曰:“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从之。晋不可启,寇不可翫。一之谓甚,其可再乎?谚所谓‘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’者,其虞、虢之谓也。”
公曰:“晋,吾宗也,岂害我哉?”
对曰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 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,为文王卿士,勳在王室,藏于盟府。将虢是灭,何爱于虞!且虞能亲于桓庄乎,其爱之也?桓、庄之族何罪,而以为戮,不唯逼乎?亲以宠偪,犹尚害之,况以国乎?”
公曰:“吾享祀丰絜,神必据我。”
对曰:“臣闻之,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书》曰:‘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’又曰:‘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’又曰:‘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’如是,则非德,民不和,神不享矣。神所冯依,将在德矣。若晋取虞,而明德以荐馨香,神其吐之乎?”
弗听,许晋使。
宫之奇以其族行,曰:“虞不腊矣。在此行也,晋不更举矣。”
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,问于卜偃曰:“吾其济乎?”
对曰:“克之。”
公曰:“何时?”
对曰:“童谣曰:‘丙之晨,龙尾伏辰,均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’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!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”
冬,十二月丙子朔,晋灭虢,虢公丑奔京师。师还,馆于虞,遂袭虞,灭之,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,从媵秦穆姬。而修虞祀,且归其职贡于王,故书曰:“晋人执虞公。”罪虞公,言易也。
译文
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。
宫之奇劝阻虞公说:“虢国,是虞国的外围,虢国灭亡了,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。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。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。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,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?俗话说‘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,嘴唇没了,牙齿就会寒冷’,大概说的就是虞国和虢国。”
虞公说:“晋国,与我国同宗,难道会加害我们吗?”
宫之奇回答说:“太伯、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,太伯没有跟随在太王身边,因此没有继承王位。虢仲、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,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,在王室中有功劳,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
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,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: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,诱敌手上钩;一方面六亲不认,不顾同宗亲情,唯利是图。于是,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,将两国逐个吞食。
俗话说,“舍不得孩子,打不到狼。”“将欲取之,必先予之”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,并且得到了回报,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。
但是,攻城略地的成功,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,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,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。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,这样做是得不偿失;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,失去的无所谓,得到的才是实在的。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。
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,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,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,而不在与神灵。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,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。文章结构严谨,条理清晰,开头只用“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”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,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。语言简洁有力,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。如用“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”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,十分贴切、生动,很有说服力。
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,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: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,诱敌手上钩;一方面六亲不认,不顾同宗亲情,唯利是图。于是,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,将两国逐个吞食。
晋侯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
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,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,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。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?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将悉敝赋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文公二年,朝于齐;四年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,岂有罪也?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”
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
晋灵公不君。厚敛以雕墙。从台上弹人,而观其辟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杀之,寘诸畚,使妇人载以过朝。赵盾、士季见其手,问其故而患之。将谏,士季曰:“谏而不入,则莫之继也。会请先,不入,则子继之。”三进及溜,而后视之。曰: “吾知所过矣,将改之。”稽首而对曰:“人谁无过?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诗曰:‘靡不有初,鲜克有终。’夫如是,则能补过者鲜矣。君能有终,则社稷之固也,岂惟群臣赖之。又曰:‘衮职有阙,惟仲山甫补之。’能补过也。君能补过,衮不废矣。”
犹不改。宣子骤谏。公患之,使鉏麑贼之。晨往,寝门辟矣。盛服将朝,尚早,坐而假寐。麑退,叹而言曰:“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贼民之主,不忠;弃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于此,不如死也。”触槐而死。
秋九月,晋侯饮赵盾酒,伏甲将攻之。其右提弥明知之, 趋登,曰:“臣侍君宴,过三爵,非礼也。”遂扶以下。公嗾夫獒焉。明搏而杀之。盾曰:“弃人用犬,虽猛何为!”斗且出。提弥明死之。
初,宣子田于首山,舍于翳桑。见灵辄饿,问其病,曰: “不食三日矣。”食之,舍其半。问之,曰:“宦三年矣,未知母之存否。今近焉,请以遗之。”使尽之,而为之箪食与肉,寘诸橐以与之。既而与为公介,倒戟以御公徒,而免之。问何故,对曰:“翳桑之饿人也。”问其名居,不告而退。——遂自亡也。
乙丑,赵穿攻灵公于桃园。宣子未出山而复。大史书曰: “赵盾弑其君。”以示于朝。宣子曰:“不然。”对曰:“子为正卿, 亡不越竟,反不讨贼,非子而谁?”宣子曰:“乌呼!‘我之怀矣,自诒伊戚’,其我之谓矣!”
孔子曰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赵宣子,古之良大夫也,为法受恶。惜也,越竟乃免。”
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。壬申,朝于武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