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贽(1527~1602),汉族,福建泉州人。明代官员、思想家、文学家,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。李贽初姓林,名载贽,后改姓李,名贽,字宏甫,号卓吾,别号温陵居士、百泉居士等。历共城教谕、国子监博士,万历中为姚安知府。旋弃官,寄寓黄安(今湖北省红安县)、湖北麻城芝佛院。在麻城讲学时,从者数千人,中间还有不少妇女。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,最后被诬下狱,自刎死于狱中。其重要著作有《藏书》、《续藏书》、《焚书》、《续焚书》、《史纲评委》。他曾评点过的《水浒传》、《西厢记》、《浣纱记》、《拜月亭》等等,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。
古人植卉木而有取义焉者,岂徒为玩好而已。故兰取其芳,谖草取其忘忧,莲取其出污而不染。不特卉木也,佩以玉,环以象,坐右之器以欹;或以之比德而自励,或以之惩志而自警,进德修业,于是乎有裨焉。
会稽黄中立,好植竹,取其节也,故为亭竹间,而名之曰“尚节之亭”,以为读书游艺之所,澹乎无营乎外之心也。予观而喜之。
夫竹之为物,柔体而虚中,婉婉焉而不为风雨摧折者,以其有节也。至于涉寒暑,蒙霜雪,而柯不改,叶不易,色苍苍而不变,有似乎临大节而不可夺之君子。信乎,有诸中,形于外,为能践其形也。然则以节言竹,复何以尚之哉!
世衰道微,能以节立身者鲜矣。中立抱材未用,而早以节立志,是诚有大过人者,吾又安得不喜之哉!
夫节之时义,大易备矣;无庸外而求也。草木之节,实枝叶之所生,气之所聚,筋脉所凑。故得其中和,则畅茂条达,而为美植;反之,则为瞒为液,为瘿肿,为樛屈,而以害其生矣。是故春夏秋冬之分至,谓之节;节者,阴阳寒暑转移之机也。人道有变,其节乃见;节也者,人之所难处也,于是乎有中焉。故让国,大节也,在泰伯则是,在季子则非;守死,大节也,在子思则宜,在曾子则过。必有义焉,不可胶也。择之不精,处之不当,则不为畅茂条达,而为瞒液、瘿肿、樛屈矣,不亦远哉?
传曰:“行前定则不困。”平居而讲之,他日处之裕如也。然则中立之取诸竹以名其亭,而又与吾徒游,岂苟然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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