掩耳盗铃
吕不韦 撰〔先秦〕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声。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恶人闻之,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矣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范氏逃亡的时候,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,想把它背走。但是,这口钟太大了,不好背,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。谁知,刚砸了一下,那口钟就“咣”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了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。厌恶(恐怕)别人听到,可以;但怕自己听到,就很荒谬了。
注释
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,逃在齐国。
亡,逃亡。
钟:古代的打击乐器。
则:但是
负:用背驮东西。
锤(chuí):槌子或棒子。
况(huàng)然:形
寓意
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,不管你掩不掩耳朵,它总是要响的。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,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。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,采取不承认的态度,以为如此,客观就不存在了,这和“掩耳盗铃”一样,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——唯我论的表现。
思考
1、“有得钟者”遇到了什么困难?他做出了什么举动?
答:①钟大不可负。②以锤毁之。
2、当他“以锤毁之”有了新的发现,他又有什么想法?做出了什么决定?
答:①钟况然有声。②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
3、面对他这种担心,这种举动,你想告诉他什么?
答:害怕别人听到声音,这是可以理解的;但你能捂住自己的耳朵却无法捂住别人的耳朵,你捂住自己的耳朵只是自欺欺人罢了。
创作背景
《掩耳盗铃》是先秦吕不韦所作,他为卫国濮阳人,主持编纂《吕氏春秋》。
简析
《掩耳盗铃》是一则成语故事。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百姓得到一口钟,但因其体积巨大,他想把它敲碎了再背走。但刚砸一下,那口钟就发出很大的响声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捂住敲。实际上,掩耳只能欺瞒自己,却无法阻挡声音的传播,更无法阻止他人的探寻与贪婪。这篇文章阐明了自欺欺人只会陷入更深的困境,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正视客观事实,不被贪念和自私所蒙蔽,以免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。
孔甲养龙
佚名〔先秦〕
帝孔甲立,好方鬼神,事淫乱。夏后氏德衰,诸侯畔之。天降龙二,有雌雄,孔甲不能食,未得豢龙氏。陶唐既衰,其后有刘累,学扰龙于豢龙氏,以事孔甲。孔甲赐之姓曰御龙氏,受豕韦之后。龙一雌死,以食夏后。夏后使求,惧而迁去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
(孔甲)废豕韦氏,使刘累豢龙。《今本竹书纪年疏证》
昔有飂叔安,有裔子曰董父,实甚好龙,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,龙多归之。乃扰畜龙,以服事帝舜。帝赐之姓曰董,氏曰豢龙。封诸鬷川,鬷夷氏其后也。故帝舜氏世有畜龙。及有夏孔甲,扰于有帝。帝赐之乘龙,河、汉各二,各有雌雄,孔甲不能食,而未获豢龙氏。有陶唐氏既衰,其后有刘累,学扰龙于豢龙氏,以事孔甲,能饮食之。夏后嘉之,赐氏曰御龙,以更豕韦之后。龙一雌死,潜醢以食夏后。夏后飨之,既而使求之。惧而迁于鲁县,范氏其后也。”《左传》
泉水
诗经·国风·邶风〔先秦〕
毖彼泉水,亦流于淇。有怀于卫,靡日不思。娈彼诸姬,聊与之谋。
出宿于泲,饮饯于祢,女子有行,远父母兄弟。问我诸姑,遂及伯姊。
出宿于干,饮饯于言。载脂载舝,还车言迈。遄臻于卫,不瑕有害?
我思肥泉,兹之永叹。思须与漕,我心悠悠。驾言出游,以写我忧。
蝃蝀
诗经·国风·鄘风〔先秦〕
蝃蝀在东,莫之敢指。女子有行,远父母兄弟。
朝隮于西,崇朝其雨。女子有行,远兄弟父母。
乃如之人也,怀昏姻也。大无信也,不知命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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