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王墓
干宝〔魏晋〕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楚国的干将、莫邪夫妇给楚王锻造宝剑,三年才造成。楚王很生气,想杀掉他们。宝剑有雌雄两把。干将的妻子怀孕要分娩了,丈夫便对妻子说:“我们给楚王铸造宝剑,三年才造成。楚王生气了,我去进献宝剑时他必定会杀我。你如果生下的孩子是男的,等他长大了,就告诉他说:‘出门望南山,可以看见那长在石头上的松树,宝剑就在它的背面。’”于是他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。楚王非常生气,叫人仔细察看那宝剑。看剑的人说:“宝剑该有两把,一把雄一把雌。现在雌剑拿来了,雄剑没拿来。”楚王很生气,就杀了干将。
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,等到赤长大成人,就问自己的母亲说:“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?”他的
简析
这篇故事富有传奇色彩,此文讲述了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后被杀及其子赤比复仇的悲壮历程。全文以复仇为主线,穿插了亲情、智慧、牺牲与悲剧元素,不仅情节跌宕起伏,而且寓意深远,反映了古代人民对于正义与复仇的执着追求,以及对强权、暴政的抗争精神。
干宝
干宝,生卒年不详,东晋新蔡(今河南省新蔡县)人,字令升。著述颇丰,主要有《周易注》、《五气变化论》、《论妖怪》 、《论山徙》、《司徒仪》、《周官礼注》、《晋记》、《干子》、《春秋序论》、《百志诗》、《搜神记》等。其祖父干统,三国时为东吴奋武将军都亭(今湖北恩施)侯,父干莹,曾仕吴,任立节都尉,迁居海盐。干宝自小博览群书,晋元帝时担任佐著作郎的史官职务,奉命领修国史。后经王导提拔为司徒右长史,迁散骑常侍。除精通史学,干宝还好易学,为撰写《搜神记》奠定基础。► 13篇诗文 ► 193条名句
三国志注·王肃传(节选)
裴松之〔魏晋〕
遇字季直,性质讷而好学。兴平中,关中扰乱,与兄季中依将军段煨。采稆负贩,而常挟持经书,投间习读。其兄笑之而遇不改。及建安初,王纲小设,郡举孝廉,稍迁黄门侍郎。是时,汉帝委政太祖,遇旦夕侍讲,为天子所爱信。至二十二年,许中百官矫制,遇虽不与谋,犹被录诣邺,转为冗散。常从太祖西征,道由孟津,过弘农王冢。太祖疑欲谒,顾问左右,左右莫对,遇乃越第进曰:“春秋之义,国君即位未逾年而卒,未成为君。弘农王即阼既浅,又为暴臣所制,降在藩国,不应谒。”太祖乃过。黄初中,出为郡守。明帝时,入为侍中、大司农。数年,病亡。初,遇善治老子,为老子作训注。又善左氏传,更为作朱墨别异。人有从学者,遇不肯教,而云“必当先读百遍”。言“读书百遍而义自见”。从学者云:“苦渴无日。”遇言“当以三馀”。或问三馀之意,遇言“冬者岁之馀,夜者日之馀,阴雨者时之馀也”。由是诸生少从遇学,无传其朱墨者。世语曰:遇子绥,位至秘书监,亦有才学。齐王冏功臣董艾,即绥之子也。魏略以遇及贾洪、邯郸淳、薛夏、隗禧、苏林、乐详等七人为儒宗,其序曰:“从初平之元,至建安之末,天下分崩,人怀苟且,纲纪既衰,儒道尤甚。至黄初元年之后,新主乃复始扫除太学之灰炭,补旧石碑之缺坏,备博士之员录,依汉甲乙以考课。申告州郡,有欲学者,皆遣诣太学。太学始开,有弟子数百人。至太和、青龙中,中外多事,人怀避就。虽性非解学,多求诣太学。太学诸生有千数,而诸博士率皆粗疏,无以教弟子。弟子本亦避役,竟无能习学,冬来春去,岁岁如是。又虽有精者,而台阁举格太高,加不念统其大义,而问字指墨法点注之间,百人同试,度者未十。是以志学之士,遂复陵迟,而末求浮虚者各竞逐也。正始中,有诏议圜丘,普延学士。是时郎官及司徒领吏二万馀人,虽复分布,见在京师者尚且万人,而应书与议者略无几人。又是时朝堂公卿以下四百馀人,其能操笔者未有十人,多皆相从饱食而退。嗟夫!学业沈陨,乃至於此。是以私心常区区贵乎数公者,各处荒乱之际,而能守志弥敦者也。”贾洪字叔业,京兆新丰人也。好学有才,而特精於春秋左传。建安初,仕郡,举计掾,应州辟。时州中自参军事以下百馀人,唯洪与冯翊严苞。
任末好学
《拾遗记》〔魏晋〕
任末年十四,负笈从师,不惧险阻。或依林木之下,编茅为庵,削荆为笔,刻树汁为墨。夜则映星望月,暗则缕麻蒿以自照。观书有合意处,题其衣裳,以记其事。临终诫曰:“夫人好学,虽死犹存;不学者,虽存,谓之行尸走肉耳!”
李寄斩蛇
干宝〔魏晋〕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