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干将莫邪为楚王汝剑,三年妻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汝剑,三年妻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雌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比,后壮,妻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汝剑,三年妻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雌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雌是尸妻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妻勇士头也,当雌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妻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译文
楚国的干将、莫邪夫妇给楚王锻造宝剑,三年才造成。楚王很生气,想杀掉他们。宝剑有雌雄两把。干将的妻子怀孕要分娩了,丈夫便对妻子说:“我们给楚王铸造宝剑,三年才造成。楚王生气了,我去进献宝剑时他必定会杀我。你如果生下的孩子是男的,等他长大了,就告诉他说:‘出门望南山,可以看见那长在石头上的松树,宝剑就在它的背面。’”于是他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。楚王非常生气,叫人仔细察看那宝剑。看剑的人说:“宝剑该有两把,一把雄一把雌。现在雌剑拿来了,雄剑没拿来。”楚王很生气,就杀了干将。
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比,后来赤比长大成人,就问自己的母亲说:“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?”
这篇故事富有传奇色彩,此文讲述了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后被杀及其子赤比复仇的悲壮历程。全文以复仇为主线,穿插了亲情、智慧、牺牲与悲剧元素,不仅情节跌宕起伏,而且寓意深远,反映了古代人民对于正义与复仇的执着追求,以及对强权、暴政的抗争精神。
干宝,生卒年不详,东晋新蔡(今河南省新蔡县)人,字令升。著述颇丰,主要有《周易注》、《五气变化论》、《论妖怪》 、《论山徙》、《司徒仪》、《周官礼注》、《晋记》、《干子》、《春秋序论》、《百志诗》、《搜神记》等。其祖父干统,三国时为东吴奋武将军都亭(今湖北恩施)侯,父干莹,曾仕吴,任立节都尉,迁居海盐。干宝自小博览群书,晋元帝时担任佐著作郎的史官职务,奉命领修国史。后经王导提拔为司徒右长史,迁散骑常侍。除精通史学,干宝还好易学,为撰写《搜神记》奠定基础。
告俨、俟、份、佚、佟:
天地赋命,生必有死;自古圣贤,谁能独免?子夏有言:“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。”四友之人,亲受音旨。发斯谈者,将非穷达不可妄求,寿夭永无外请故耶?
吾年过五十,少而穷苦,每以家弊,东西游走。性刚才拙,与物多忤。自量为己,必贻俗患。僶俛辞世,使汝等幼而饥寒。余尝感孺仲贤妻之言。败絮自拥,何惭儿子?此既一事矣。但恨邻靡二仲,室无莱妇,抱兹苦心,良独内愧。
少学琴书,偶爱闲静,开卷有得,便欣然忘食。见树木交荫,时鸟变声,亦复欢然有喜。常言五六月中,北窗下卧,遇凉风暂至,自谓是羲皇上人。意浅识罕,谓斯言可保。日月遂往,机巧好疏。缅求在昔,眇然如何!
疾患以来,渐就衰损,亲旧不遗,每以药石见救,自恐大分将有限也。汝辈稚小家贫,每役柴水之劳,何时可免?念之在心,若何可言!然汝等虽不同生,当思四海皆兄弟之义。鲍叔,管仲,分财无猜;归生、伍举,班荆道旧;遂能以败为成,因丧立功。他人尚尔,况同父之人哉!颖川韩元长,汉末名士,身处卿佐,八十而终,兄弟同居,至于没齿。济北氾稚春,晋时操行人也,七世同财,家人无怨色。
《诗》曰:“高山仰止,景行行止。”虽不能尔,至心尚之。汝其慎哉,吾复何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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