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士奇
杨士奇(1366~1444),明代大臣、学者,名寓,字士奇,以字行,号东里,谥文贞,汉族,江西泰和(今江西泰和县澄江镇)人。官至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,兼兵部尚书,历五朝,在内阁为辅臣四十余年,首辅二十一年。与杨荣、杨溥同辅政,并称“三杨”,因其居地所处,时人称之为“西杨”。“三杨”中,杨士奇以“学行”见长,先后担任《明太宗实录》、《明仁宗实录》、《明宣宗实录》总裁。► 2064篇诗文 ► 4条名句
鲁连台
屈大均〔明代〕
一笑无秦帝,飘然向海东。
谁能排大难?不屑计奇功。
古戍三秋雁,高台万木风。
从来天下士,只在布衣中。
草船借箭·节选
《三国演义》〔明代〕
瑜问孔明曰:“即日将与曹军交战,水路交兵,当以何兵器为先?”孔明曰:“大江之上,以弓箭为先。”瑜曰:“先生之言,甚合愚意。但今军中正缺箭用,敢烦先生监造十万支箭,以为应敌之具。此系公事,先生幸勿推却。”孔明曰:“都督见委,自当效劳。敢问十万枝箭,何时要用?”瑜曰:“十日之内,可完办否?”孔明曰:“曹军即日将至,若候十日,必误大事。”瑜曰:“先生料几日可完办?”孔明曰:“只消三日,便可拜纳十万支箭。”瑜曰:“军中无戏言。”孔明曰:“怎敢戏都督!愿纳军令状:三日不办,甘当重罚。”周瑜大喜,唤军政司当面取了文书,置酒相待曰:“待军事毕后,自有酬劳。”
杨景行传
《元史》〔明代〕
杨景行,字贤可,吉安太和州人。登延祐二年进士第,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。会昌民素不知井饮,汲于河流,故多疾疠;不知陶瓦,以茅覆屋,故多火灾。景行教民穿井以饮,陶瓦以代茅茨,民始免于疾疠火灾。豪民十人,号十虎,干政害民,悉捕置之法。乃创学舍,礼师儒,劝民斥腴田以膳士,弦诵之声遂盛。调永新州判官,奉郡府命,核民田租,除刬宿弊,奸欺不容,细民赖焉。改江西行省照磨,转抚州路宜黄县尹,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。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,发擿奸伏,郡无冤狱。金溪县民陶甲,厚积而凶险,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,由是官吏畏其人,不敢诘治,陶遂暴横于一郡。景行至,以法痛绳之,徙五百里外。金溪豪僧云住,发人冢墓取财物,事觉,官吏受贿,缓其狱,景行急按之,僧以贿动之,不听,乃赂当道者,以危语撼之,一不顾,卒治之如法。由是豪猾屏迹,良民获安。转湖州路归安县尹,奉行省命,理荒田租,民无欺弊。景行所历州县,皆有惠政;所去,民皆立石颂之。以翰林待制、朝列大夫致仕,年七十四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