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于汴
曹于汴,字自梁,一字贞予,解州安邑(今山西省运城市)人。明代万历二十年(公元1592年)进士。以淮安推官徵授刑科左、右给事中,转吏科给事中,遇事敢言。擢太常少卿。光宗时,转大理少卿。熹宗立,迁左佥都御史,佐赵南星主京察,进吏部右侍郎。力抉善类,为魏忠贤所斥。崇祯初,拜左都御史,振顿宪规。他平生制行高洁,风节凛然。荆著有《仰节堂集》十四卷,与《共发编》均《四库总目》并传于世。崇祯七年(1634年)卒,年77岁。赠太子太保。
青玉案·庭下石榴花乱吐
文徵明〔明代〕
庭下石榴花乱吐,满地绿阴亭午。午睡觉来时自语,悠扬魂梦,黯然情绪,蝴蝶过墙去。
骎骎娇眼开仍,悄无人至还凝伫。团扇不摇风自举,盈盈翠竹,纤纤白苎,不受些儿暑。
寄赠吴门故人
汪琬〔明代〕
遥羡风流顾恺之,爱翻新曲复残棋。
家临绿水长洲苑,人在青山短簿祠。
芳草渐逢归燕后,落花已过浴蚕时。
一春不得陪游赏,苦恨蹉跎满鬓丝。
感怀
文徵明〔明代〕
三十年来麋鹿踪,若为老去入樊笼。
五湖春梦扁舟雨,万里秋风两鬓蓬。
远志出山成小草,神鱼失水困沙虫。
白头博得公车召,不满东方一笑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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