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约法三章恰似一场甘霖,让久旱的秦地重焕生机,攻入潼关后,却又放纵燃起烧毁阿房宫的火把,汉王堪称真龙,项王则是猛虎。
手持玉块三次示意项王,他却默然不语,求分鼎中一杯羹,汉王竟不顾及老父,项王堪称真龙,汉王不过是老鼠。
垓下美人虞姬含泪唱着楚歌,定陶美人戚夫人泣着跳着楚舞,真龙成了老鼠,猛虎也成了老鼠。
注释
项王庙:即项羽庙,在今江苏宿迁。
三章:汉司马迁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载:刘邦进入秦川后,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沛:水多,此为沐浴的意思。
秦川:指陕西、甘肃秦岭以北的平原
中国文人喜欢在诗中臧否人物。王象春这首诗,就对项羽、刘邦这两位大人物作了一番评说。
项羽、刘邦当初并不是什么大人物,不过都是有野心的人。照司马迁的记载,他俩都见过秦始皇。项羽见了说:“彼可取而代也!”刘邦见了说:“大丈夫当如此也!”虽然一个藐视,一个艳羡,目标却都是自己想当皇帝。后来果然为了天下,龙争虎斗,打得个昏天黑地,野心得遂,小人物也就进入了“大人物”的圈子。在这场争夺中,刘邦胜了,项羽败了。在以成败论英雄的中国,自然会为胜者送上无量赞歌,对失败者则大抵少有好话,能像司马迁那样把项羽列入《本纪》,还有不少赞许之辞,就算很不容易了。王象春从功业的成就来观察,以
王象春“雅负性气,刚肠疾恶。”常出骇人之言,为此仕途多窘,官至南京考功郎,在任职期间他游览乌江和项王庙,诗人既不以成败论英雄,也不以固定的眼光论英雄,而是写下此诗发表了自己对项羽、刘邦这两个历史上的风云人物的独特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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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司马氏有廉臣焉,曰吴君隐之,出刺广州,过贪泉而饮之,赋诗曰:“古人云此水,一歃杯千金。试使夷、齐饮,终当不易心。”其后隐之,卒以廉终其身,而后世之称廉者,亦必曰“吴刺史”焉。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,名其亭曰“饮泉”,慕刺史也,而宪副之廉,卒与刺史相先后。
至正十四年,宪副之孙以时,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“饮泉亭”三字,征予言。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,或病其为矫心,甚不以为然。夫君子以身立教,有可以植正道,遏邪说,正人心,扬公论,皆当见而为之,又何可病而讥之哉?
人命之修短系乎天,不可以力争也,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,人心之贪与廉,自我作之,岂外物所能易哉?向使有泉焉,曰饮之者死,我乃奋其不畏之气,冒而饮之,死非我能夺也,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,是矫也,是无益而沽名也,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。大丈夫之心,仁以充之,礼以立之,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,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,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?
人之好利与好名,皆蛊于物者也,有一焉,则其守不固,而物得以移之矣。若刺史,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,惟其知道,明而自信,笃也,故饮之以示人,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,而不假乎外,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,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。夫是之谓植正道,遏邪说,正人心,扬公论,真足以启愚而立懦,其功不在伯夷、叔齐下矣。 番禺在岭峤外,去天子最远,故吏于其地者,得以逞其贪,贪相承习为故,民无所归咎,而以泉当之,怨而激者之云也。刺史此行,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,而泉亦得以雪其冤。夫民,天民也,泉,天物也,一刺史得其人,而民与物皆受其赐。呜呼,伟哉!以时尚气节,敢直言,见贪夫疾之如仇,故凡有禄位者,多不与相得。予甚敬其有祖风也,是为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