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秋四十首 其十六
陈子升〔明代〕
袁宏运租去,甘与众佣群。日为千仓积,非因五谷分。
舟中看皓月,身外比浮云。偶尔成高咏,偏教谢尚闻。
陈子升
(1614—1673)明末清初广东南海人,字乔生。陈子壮弟。明诸生。南明永历时任兵科右给事中,广东陷落后,流亡山泽间。工诗善琴。有《中洲草堂遗集》。► 948篇诗文
田登为郡守
《古今谭概》〔明代〕
田登作郡守,怒人触其名,犯者必笞,于是举州皆谓“灯”为“火”。值上元张灯,吏揭榜于市,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故语云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本此。
楚人养狙
刘基〔明代〕
楚有养狙以为生者,楚人谓之狙公。旦日,必部分众狙于庭,使老狙率以之山中,求草木之实,赋什一以自奉。或不给,则加鞭箠焉。众狙皆畏苦之,弗敢违也。
一日,有小狙谓众狙曰:“山之果,公所树与?”曰:“否也,天生也。”曰:“非公不得而取与?”曰:“否也,皆得而取也。”曰:“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?”言未既,众狙皆寤。
其夕,相与俟狙公之寝,破栅毁柙,取其积,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。狙公卒馁而死。
郁离子曰:“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,其如狙公乎!惟其昏而未觉也。一旦有开之,其术穷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