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文帝不赦子
《旧唐书》〔五代〕
隋文帝子秦王俊为并州总管,以奢纵免官。杨素启奏:“王,陛下爱之,请舍其过。”文帝曰:“法不可违。若如公意,吾是王儿之父,非兆人之父,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乎?我安能亏法?”卒不许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隋文帝的儿子秦王杨俊担任并州总管,因奢侈、骄纵而触犯刑律被免去官职。杨素向皇上启奏说:“秦王,陛下十分疼爱他,臣请求陛下赦免他的罪过。”文帝说:“法律不可违背。如果依照你的意思处理这件事,我就只是秦王俊的父亲,而不是天下人的父亲了,为什么不另外制订专门适用于天子的儿子的法律呢?我怎么能使法律的尊严受到损害?”最终隋文帝没有答应杨素的请求。
注释
以:因为。
奢:奢侈。
纵:骄纵。
启奏:为向帝王进言、上书。启:开口。奏:禀报。
爱:疼爱。
舍:舍弃,引申为宽恕。
过:过错。
法
简析
本文叙述了隋文帝杨坚的儿子秦王杨俊因奢侈放纵被免去官职,宰相杨素求情希望赦免其罪,但隋文帝坚持法律原则,认为法律不可违背,最终没有答应杨素的请求,依法惩办了杨俊的故事。文章体现了杨坚的大公无私,天子与庶民同罪的思想,这也同样透露出隋朝律法严明,公主无私的开明政治之风。
寿山曲·铜壶滴漏初尽
冯延巳〔五代〕
铜壶滴漏初尽,高阁鸡鸣半空。催启五门金锁,犹垂三殿帘栊。阶前御柳摇绿,仗下宫花散红。鸳瓦数行晓日,鸾旗百尺春风。侍臣舞蹈重拜,圣寿南山永同。
河传·风飐
孙光宪〔五代〕
风飐,波敛,团荷闪闪,珠倾露点。木兰舟上,何处吴娃越艳:藕花红照脸。
大堤狂杀襄阳客,烟波隔,渺渺湖光白。身已归,心不归,斜晖,远汀鸂鶒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