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蘋洲
张羽〔明代〕
层城郁迢迢,长溪贯双流。喧然阛阓中,乃有白蘋洲。
兹晨策杖往,秀色散我忧。窅眇蛟龙窟,澄明鸥鹭秋。
开花照白日,接叶暗渔舟。凉风起其末,客衣薄飕珝。
我欲携童稚,具此双钓钩。高歌绿水曲,散发洲上头。
安能随世人,负我平生游。
张羽
张羽(1333-1385)元末明初文人。字来仪,更字附凤,号静居,浔阳(今江西九江)人,后移居吴兴(今浙江湖州),与高启、杨基、徐贲称为“吴中四杰”,又与高启、王行、徐贲等十人,人称“北郭十才子”,亦为明初十才子之一。官至太常丞,山水宗法米氏父子,诗作笔力雄放俊逸。张羽好著述,文辞精洁典雅,诗咏深思冶炼,朴实含华。书法纤婉有异趣,仿佛谢庄月赋。隶书效法韩择木、楷书临摹王羲之曹娥碑,虽未精极,却能离俗而入于雅。画山水法米氏父子及高克恭,笔力苍秀,品在方从义上。► 533篇诗文 ► 6条名句
书博鸡者事
高启〔明代〕
博鸡者,袁人,素无赖,不事产业,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。任气好斗,诸为里侠者皆下之。
元至正间,袁有守多惠政,民甚爱之。部使者臧新贵,将按郡至袁。守自负年德易之,闻其至,笑曰:“臧氏之子也。”或以告臧,臧怒,欲中守法。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,知使者意嗛守,即诬守纳己赇。使者遂逮守,胁服,夺其官。袁人大愤,然未有以报也。
一日,博鸡者遨于市。众知有为,因让之曰:“若素名勇,徒能藉贫孱者耳,彼豪民恃其资,诬去贤使君,袁人失父母;若诚丈夫,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?”博鸡者曰:“诺。”即入闾左,呼子弟素健者,得数十人,遮豪民于道。豪民方华衣乘马,从群奴而驰,博鸡者直前捽下,提殴之。奴惊,各亡去。乃褫豪民衣自衣,复自策其马,麾众拥豪民马前,反接,徇诸市。使自呼曰:“为民诬太守者视此!”一步一呼,不呼则杖,其背尽创。豪民子闻难,鸠宗族童奴百许人,欲要篡以归。博鸡者逆谓曰:“若欲死而父,即前斗。否则阖门善俟。吾行市毕,即归若父,无恙也。”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,不敢动,稍敛众以去。袁人相聚从观,欢动一城。郡录事骇之,驰白府。府佐快其所为,阴纵之不问。日暮,至豪民第门,捽使跪,数之曰:“若为民不自谨,冒使君,杖汝,法也;敢用是为怨望,又投间蔑污使君,使罢。汝罪宜死,今姑贷汝。后不善自改,且复妄言,我当焚汝庐、戕汝家矣!”豪民气尽,以额叩地,谢不敢。乃释之。
博鸡者因告众曰:“是足以报使君未耶?”众曰:“若所为诚快,然使君冤未白,犹无益也。”博鸡者曰:“然。”即连楮为巨幅,广二丈,大书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台臣弗为理。乃与其徒日张“屈”字游金陵市中。台臣惭,追受其牒,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。
方是时,博鸡者以义闻东南。
高子曰:余在史馆,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。观袁守虽得民,然自喜轻上,其祸非外至也。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,固贼戾之士哉!第为上者不能察,使匹夫攘袂群起,以伸其愤,识者固知元政紊弛,而变兴自下之渐矣。
岳阳纪行
袁宗道〔明代〕
从石首至岳阳,水如明镜,山似青螺,蓬窗下饱看不足。最奇者墨山仅三十里,舟行二日,凡二百余里,犹盘旋山下。日朝出于斯,夜没于斯,旭光落照,皆共一处。盖江水萦回山中,故帆樯绕其腹背,虽行甚驶,只觉濡迟耳。
过岳阳,欲游洞庭,为大风所尼。季弟小修秀才,为《诅柳秀才文》,多谑语。薄暮风极大,撼波若雷,近岸水皆揉为白沫,舟几覆。季弟曰:“岂柳秀才报复耶?” 余笑曰:“同袍相调,常事耳。”因大笑。
明日,风始定。
长物志·花木
文震亨〔明代〕
弄花一岁,看花十日。故帏箔映蔽,铃索护持,非徒富贵容也。第繁花杂木,宜以亩计。乃若庭除槛畔,必以虬枝古干,异种奇名,枝叶扶疏,位置疏密。或水边石际,横偃斜拔;或一望成林;或孤枝独秀。草木不可繁杂,随处植之,取其四时不断,皆入图画。又如桃、李,不可植于庭除,似宜远望;红梅、绛桃,俱借以点缀林中,不宜多植。梅生山中,有苔藓者移置药栏,最古。杏花差不耐久,开时多值风雨,仅可作片时玩。蜡梅,冬月最不可少。他如豆棚、菜圃,山家风味,固自不恶。然必辟隙地数顷别为一区若于庭除种植便非韵事。更有石磉木柱,架缚精整者,愈入恶道。至于艺兰栽菊,古各有方。时取以课园丁,考职事,亦幽人之务也。志《花木第二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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