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夕作
汪中〔清代〕
季冬北风劲,朝日下地白。在贱糜隐忧,岁尽人事迫。
凿冰持作糜,朝炊不及夕。明知礼数简,所坟皆削迹。
端居对古人,揖让展坟籍。高言王霸略,衣食苦无策。
落魄愧清时,困穷非所惜。旁皇四海中,一身将何适。
素志悲伐檀,陟屺伤行役。出处俱违心,亲交苦不悉。
汪中
(1744—1794)江苏江都人,字容甫。幼孤贫,赖母授读。少长,游书肆,借阅经史百家书籍,过目成诵,遂为通人。乾隆四十二年拔贡生。以母老不赴朝考。文章以汉魏六朝为则,卓然为清代中叶大家。笃志经学,尤精《周官》、《左氏传》,兼治诸子。与同乡王念孙、刘台拱为友,服膺顾炎武,自许为私淑弟子。曾应湖广总督毕沅之聘,撰《黄鹤楼铭》等文,传诵一时。后至杭州文澜阁掌《四库全书》,旋卒。有《广陵通典》、《春秋后传》、《容甫先生遗诗》、《述学内外篇》。► 130篇诗文 ► 62条名句
逆旅小子
方苞〔清代〕
戊戌秋九月,余归自塞上,宿石槽。逆旅小子形苦羸,敞布单衣,不袜不履,而主人挞击之甚猛,泣甚悲。叩之东西家,曰“是其兄之孤也。有田一区,畜产什器粗具,恐孺子长而与之分,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;夜则闭之户外,严风起,弗活矣。”余至京师,再书告京兆尹,宜檄县捕诘,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。
逾岁四月,复过此里,人曰:“孺子果以是冬死,而某亦暴死,其妻子、田宅、畜物皆为他人有矣。”叩以“吏曾呵诘乎?”则未也。
昔先王以道明民,犹恐顽者不喻,故“以乡八刑纠万民”,其不孝、不弟、不睦、不姻、不任、不恤者,则刑随之,而五家相保,有罪奇邪则相及,所以闭其涂,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。管子之法,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,转相督察,而罪皆及于所司。盖周公所虑者,民俗之偷而已,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,此可以观世变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