蝙蝠
冯梦龙〔明代〕
凤凰寿,百鸟朝贺,唯蝙蝠不至。凤责之曰:“汝居吾下,何倨傲乎?”蝠曰:“吾有足,属于兽, 贺汝何以?”一日,麒麟诞,蝠亦不至,麟亦责之。蝠曰:“吾有翼,属于禽,何以贺与?”麟凤相会,语及蝙蝠之事,互相慨叹曰:“如今世上恶薄,偏生此等不禽不兽之徒,真乃无奈他何!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凤凰过寿,百鸟都来朝觐庆贺,唯独蝙蝠没有到来。凤凰训斥说:“你是我的部下,怎么能这样傲慢?”蝙蝠说:“我长着兽脚,是属于走兽类。凭什么要祝贺你?”一天,麒麟做寿,蝙蝠仍旧没有到。麒麟也次责它。蝙蝠说:“我长着双翅,是属于飞禽类。怎么要向你祝贺?”有一天,凤凰和麒麟相会了,提到了蝙蝠的事,一同感慨:“现在社会风气恶劣。偏偏生出这样一些不禽不兽的家伙,真是拿它们没有办法!”
注释
凤凰:传说中的禽类之王。
朝:拜访,朝拜。
汝居吾下:你在我下,即你是我的部下。
倨傲:骄傲自大。
贺汝何以:凭什么要祝贺你。何以:
简析
这则寓言故事以凤凰和蝙蝠的互动为线索,深刻揭示了社会现象与人性特点。文中凤凰与麒麟相遇并谈及蝙蝠时,两者都对蝙蝠这种不禽不兽、不守规矩的行为表示无奈与慨叹,反映出社会上存在的那些没有明确立场、善于钻营取巧、不遵守社会规范之人的普遍现象。全文以幽默讽刺的手法,批判了这种缺乏原则、投机取巧的行为,警示人们应坚守本分,遵循社会规范与道德准则。
完善
冯梦龙
冯梦龙(1574-1646),明代文学家、戏曲家。字犹龙,又字子犹,号龙子犹、墨憨斋主人、顾曲散人、吴下词奴、姑苏词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汉族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梦桂,善画。弟梦熊,太学生,曾从冯梦龙治《春秋》,有诗传世。他们兄弟三人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
公冶长背诺
嘉靖〔明代〕
世传公冶长能解百禽之语。一日,有鸱来报长,曰:“冶长,冶长!南有死獐!子食其肉,我食其肠!”公冶长应而往,果得獐,然其无意饲鸱以肠也。鸱是以怨之。
居无何,鸱又来报如前。长复往,望见数人围一物而哗。长以为死獐,恐人夺之,遥呼曰:“我击死也!我击死也!”至,乃一死人。众人逮长见邑令。令审问,长再三辩,令曰:“尔自言‘我击死也’,何为诈?”冶长无以对。
陶庵梦忆·龙山放灯(节选)
张岱〔明代〕
万历辛丑年,父叔辈张灯龙山,剡木为架者百,涂以丹雘,悦以文锦,一灯三之。灯不专在架,亦不专在磴道,沿山袭谷,枝头树杪无不灯者,自城隍庙门至蓬莱岗上下,亦无不灯者。山下望如星河倒注,浴浴熊熊,又如隋炀帝夜游,倾数斛萤火于山谷间,团结方开,倚草附木,迷迷不去者。好事者卖酒,缘出席地坐。山无不灯,灯无不席,席无不人,人无不歌唱鼓吹。男女看灯者,一入庙门,头不得顾,踵不得旋,只可随势潮上潮下,不知去落何所,有听之而已。庙门悬禁条:禁车马,禁烟火,禁喧哗,禁豪家奴不得行辟人。父叔辈台于大松树下,亦席,亦声歌,每夜鼓吹笙簧与宴歌弦管,沉沉昧旦。
下载PDF
查看PDF效果
PDF设置
扫码下载APP
诗词陪伴每一刻
支持安卓、IOS、鸿蒙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