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凤凰过寿,百鸟都来朝觐庆贺,唯独蝙蝠没有到来。凤凰训斥说:“你是我的部下,怎么能这样傲慢?”蝙蝠说:“我长着兽脚,是属于走兽类。凭什么要祝贺你?”一天,麒麟做寿,蝙蝠仍旧没有到。麒麟也次责它。蝙蝠说:“我长着双翅,是属于飞禽类。怎么要向你祝贺?”有一天,凤凰和麒麟相会了,提到了蝙蝠的事,一同感慨:“现在社会风气恶劣。偏偏生出这样一些不禽不兽的家伙,真是拿它们没有办法!”
注释
凤凰:传说中的禽类之王。
朝:拜访,朝拜。
汝居吾下:你在我下,即你是我的部下。
倨傲:骄傲自大。
贺汝何以:凭什么要祝贺你。何以:
这则寓言故事以凤凰和蝙蝠的互动为线索,深刻揭示了社会现象与人性特点。文中凤凰与麒麟相遇并谈及蝙蝠时,两者都对蝙蝠这种不禽不兽、不守规矩的行为表示无奈与慨叹,反映出社会上存在的那些没有明确立场、善于钻营取巧、不遵守社会规范之人的普遍现象。全文以幽默讽刺的手法,批判了这种缺乏原则、投机取巧的行为,警示人们应坚守本分,遵循社会规范与道德准则。
冯梦龙(1574-1646),明代文学家、戏曲家。字犹龙,又字子犹,号龙子犹、墨憨斋主人、顾曲散人、吴下词奴、姑苏词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汉族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梦桂,善画。弟梦熊,太学生,曾从冯梦龙治《春秋》,有诗传世。他们兄弟三人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
五人者,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义而死焉者也。至于今,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,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门,以旌其所为。呜呼,亦盛矣哉!
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贵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没不足道者,亦已众矣;况草野之无闻者欤?独五人之皦皦,何也?
予犹记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吾社之行为士先者,为之声义,敛赀财以送其行,哭声震动天地。缇骑按剑而前,问:“谁为哀者?”众不能堪,抶而仆之。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,公之逮所由使也;吴之民方痛心焉,于是乘其厉声以呵,则噪而相逐。中丞匿于溷藩以免。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,按诛五人,曰颜佩韦、杨念如、马杰、沈扬、周文元,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。
然五人之当刑也,意气扬扬,呼中丞之名而詈之,谈笑以死。断头置城上,颜色不少变。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,买五人之脰而函之,卒与尸合。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。
嗟乎!大阉之乱,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,四海之大,有几人欤?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,素不闻诗书之训,激昂大义,蹈死不顾,亦曷故哉?且矫诏纷出,钩党之捕遍于天下,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,不敢复有株治;大阉亦逡巡畏义,非常之谋难于猝发,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,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。
由是观之,则今之高爵显位,一旦抵罪,或脱身以逃,不能容于远近,而又有剪发杜门,佯狂不知所之者,其辱人贱行,视五人之死,轻重固何如哉?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,赠谥美显,荣于身后;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,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,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,斯固百世之遇也。不然,令五人者保其首领,以老于户牖之下,则尽其天年,人皆得以隶使之,安能屈豪杰之流,扼腕墓道,发其志士之悲哉?故余与同社诸君子,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,而为之记,亦以明死生之大,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。
贤士大夫者,冏卿因之吴公,太史文起文公、孟长姚公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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