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榛(1495~1575)明代布衣诗人。字茂秦,号四溟山人、脱屣山人,山东临清人。十六岁时作乐府商调,流传颇广,后折节读书,刻意为歌诗,以声律有闻于时。嘉靖间,挟诗卷游京师,与李攀龙、王世贞等结诗社,为“后七子”之一,倡导为诗摹拟盛唐,主张“选李杜十四家之最者,熟读之以夺神气,歌咏之以求声调,玩味之以裒精华。”后为李攀龙排斥,削名“七子”之外,客游诸藩王间,以布衣终其身。其诗以律句绝句见长,功力深厚,句响字稳,著有《四溟集》、《四溟诗话》。
越巫自诡善驱鬼物。人病,立坛场,鸣角振铃,跳掷叫呼,为胡旋舞,禳之。病幸已,馔酒食,持其赀去,死则诿以他故,终不自信其术之妄。恒夸人曰:“我善治鬼,鬼莫敢我抗。”
恶少年愠其诞,瞷其夜归,分五六人,栖道旁木上,相去各里所,候巫过,下砂石击之。巫以为真鬼也,即旋其角,且角且走。心大骇,首岑岑加重,行不知足所在。稍前,骇颇定,木间砂乱下如初,又旋而角,角不能成音,走愈急,复至前,复如初,手栗气慑,不能角,角坠,振其铃,既而铃坠,唯大叫以行。行闻履声,及叶鸣谷响,亦皆以为鬼,号求救于人甚哀。
夜半,抵家,大哭叩门。其妻问故,舌缩不能言,唯指床曰:“亟扶我寝!我遇鬼,今死矣!”扶至床,胆裂死,肤色如蓝。巫至死不知其非鬼。
李歌者,霸州人。其母一枝梅,倡也。年十四,母教之歌舞。李艴然曰:“人皆有配偶,我可独为倡耶?”母告以衣食所仰,不得已。与母约曰:“媪能宽我,不脂泽,不荤肉,则可尔;否则有死而已!”母惧,阳从之。
自是缟衣素裳,唯拂掠翠鬟,然姿容如玉雪,望之宛若仙人,愈致其妍。人有招之者,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。未行,复遣人觇之。人亦熟李行,不敢以亵语加焉。李至,歌道家游仙辞数阕,俨容默坐。或有狎之者,辄拂袖径出,弗少留;他日或再招,必拒不往。
益津县令年颇少,以白金遗其母。欲私之。李持刀入户,以巨木撑柱,骂曰:“吾闻县令为风化首,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?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,乃真贼尔!岂官人耶?汝即来,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!”令惊走。
时监州闻其贤,有子方读书,举秀才,聘为之妇,李尚处子也。居数年,天下大乱,夫妇逃难,俱为贼所执。贼悦李有殊色,欲杀其夫而妻之。李抱其夫诟曰:“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,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!”贼怒,并杀之。吁!倡犹能有是哉!可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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