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赵少虚先生下第二首 其二
于慎行〔明代〕
弹铗重归奈尔何,乾坤今日尚怜跎。黄金不买同时赋,白石谁怜半夜歌。
北岭春萝仍对酒,西汀烟月且披蓑。他时共睹孙弘对,华发名成首四科。
于慎行
(1545—1607)明山东东阿人,字可远,更字无垢。于慎思弟。隆庆二年进士。万历初历修撰、日讲官,以论张居正“夺情”,触其怒。以疾归。居正死后复起。时居正家被抄没,慎行劝任其事者应念居正母及诸子颠沛可伤。累迁礼部尚书。明习典制,诸大礼多所裁定。以请神宗早立太子,去官家居十余年。万历三十五年,廷推阁臣,以太子少保兼东阁大学士,入参机务,以病不能任职。旋卒,谥文定。学问贯穿百家,通晓掌故。与冯琦并为一时文学之冠。有《谷城山馆诗文集》。
九日登花马池城
王琼〔明代〕
白池青草古盐州,倚啸高城豁望眸。
河朔毡庐千里迥,泾原旌节隔年留。
辕门菊酒生豪兴,雁塞风云惬壮游。
诸将至今多卫霍,伫看露布上龙楼。
李氏之鸠
陈子龙〔明代〕
李氏有一鸠,能为人言,过于鹦鹉,甚慧,养之数年矣.日则飞翔于廊楹帘幕间,不远去。夕宿于笼,以避狸鼠。见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,必告其主人。
晋人贾于吴者,见之,愿以十金易焉。鸠觉其意,告主人曰:“我居此久,不忍去。公必欲市我他所,我且不食。”
主人绐之曰:“我友有欲观汝者,即携汝归耳。”至贾家,则舍之去。鸠竟不食,哀号告归。贾人怜其志,且恐鸠死而金无取偿也,遂捐金十之二,而以鸠还李氏,鸠乃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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