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流芳
李流芳(1575~1629)明代诗人、书画家。字长蘅,一字茂宰,号檀园、香海、古怀堂、沧庵,晚号慎娱居士、六浮道人。歙县(今属安徽)人,侨居嘉定(今属上海市)。三十二岁中举人,后绝意仕途。诗文多写景酬赠之作,风格清新自然。与唐时升、娄坚、程嘉燧合称“嘉定四先生”。擅画山水,学吴镇、黄公望,峻爽流畅,为“画中九友”之一。亦工书法。
李东阳巧对
《罪惟录》〔明代〕
东阳四岁能作大书。景泰时,以神童荐。内侍扶过殿阈,曰:“神童脚短。”应声曰:“天子门高。”既入谒 , 命书“龙”、“凤”、“龟”、“麟”十余字。上喜,抱置膝,赐上林珍果及内府宝镪。时其父拜起,侍丹墀下。帝曰:“子坐父立,礼乎?”应声曰:“嫂溺叔援,权也。”
牡丹亭记题词
汤显祖〔明代〕
天下女子有情,宁有如杜丽娘者乎!梦其人即病,病即弥连,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。死三年矣,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。如丽娘者,乃可谓之有情人耳。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。生者可以死,死可以生。生而不可与死,死而不可复生者,皆非情之至也。梦中之情,何必非真,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?必因荐枕而成亲,待挂冠而为密者,皆形骸之论也。
传杜太守事者,仿佛晋武都守李仲文、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。予稍为更而演之。至于杜守收考柳生,亦如汉睢阳王收考谈生也。
嗟夫,人世之事,非人世所可尽。自非通人,恒以理相格耳。第云理之所必无,安知情之所必有邪!
古戍
刘基〔明代〕
古戍连山火,新城殷地笳。
九州犹虎豹,四海未桑麻。
天迥云垂草,江空雪覆沙。
野梅烧不尽,时见两三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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