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高阳应打算建造房舍,术匠答复说:“现在还不行。木料的水分未干,上面再涂抹上泥,一定会被压弯。用湿木料盖房子,现时虽然很好,以后一定要倒塌。”高阳应说:“照你所说,房子恰恰不会倒塌。木料越干就会越结实有力,泥越干就会越轻,用越来越结实的东西承担越来越轻的东西,肯定不会倒坍。”
匠无言以对,只好奉命而行。房子刚落成时很好,后来果然倒塌了。
高阳应是喜在小处明察,却不懂得大道理啊!
注释
室家:房屋,房舍。
匠:古代专指木工。
生:这里指木材伐下不久,水分未干。
涂:抹泥。
挠:弯
高阳应计划建造房屋,工匠提醒他木材还未干,若此刻刷漆,将来房屋会变形。高阳应却自信地认为,木材干燥后会更加坚固,刷漆后的木材也更轻便,因此房屋不会有问题。工匠无法说服他,只能按他的要求建造。房屋初建成时看似完好,但不久后果然出现了问题。这则故事揭示了高阳应忽视了基本的建筑原理和大局考虑,这告诫人们,在处理问题时,要把握整体的原则和规律,不能不懂装懂,否则可能会因小失大,导致不良后果。
今有客马,日行三百里。客去忘持衣。日已三分之一,主人乃觉。持衣追及, 与之而还;至家视日四分之三。问主人马不休,日行几何?答曰:七百八十里。
术曰: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,半其余,以为法。〔按:此术“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”者,除,其减也。减之余,有 十二分之五,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。去其还,存其往。率之者,子不可半,故倍母,二十四分之五。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。〕
副置法,增三分日之一。〔法二十四分之五者,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。三分之一者,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。并连此数,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,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。是为客用日率也。然则主人用日率者,客马行率也;客用日率者,主人马行率也。母同则子齐,是为客马行率五,主人马行率十三。于今有术,三百里为所有数, 十三为所求率,五为所有率,而今有之,即得也。〕
以三百里乘之,为实。实如法,得主人马一日行。〔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,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,以母二十四而一,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。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,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,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。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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