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阳应为室家
《吕氏春秋》〔先秦〕
高阳应将为室家,匠对曰:“未可也。木尚生,加涂其上,必将挠。以生为室,今虽善,后将必败。”高阳应曰:“缘子之言,则室不败也。木枯则益劲,涂干则益轻,以益劲任益轻,则不败。”
匠人无辞而对,受令而为之。室之始成也善,其后果败。
高阳应好小察,而不通乎大理也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高阳应打算建造房舍,术匠答复说:“现在还不行。木料的水分未干,上面再涂抹上泥,一定会被压弯。用湿木料盖房子,现时虽然很好,以后一定要倒塌。”高阳应说:“照你所说,房子恰恰不会倒塌。木料越干就会越结实有力,泥越干就会越轻,用越来越结实的东西承担越来越轻的东西,肯定不会倒坍。”
匠无言以对,只好奉命而行。房子刚落成时很好,后来果然倒塌了。
高阳应是喜在小处明察,却不懂得大道理啊!
注释
室家:房屋,房舍。
匠:古代专指木工。
生:这里指木材伐下不久,水分未干。
涂:抹泥。
挠:弯
简析
高阳应计划建造房屋,工匠提醒他木材还未干,若此刻刷漆,将来房屋会变形。高阳应却自信地认为,木材干燥后会更加坚固,刷漆后的木材也更轻便,因此房屋不会有问题。工匠无法说服他,只能按他的要求建造。房屋初建成时看似完好,但不久后果然出现了问题。这则故事揭示了高阳应忽视了基本的建筑原理和大局考虑,这告诫人们,在处理问题时,要把握整体的原则和规律,不能不懂装懂,否则可能会因小失大,导致不良后果。
无衣
诗经·国风·秦风〔先秦〕
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,与子同仇!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,与子偕作!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,与子偕行!
夏桀亡夏
佚名〔先秦〕
后桀命扁伐岷山,岷山女于桀二人,曰琬、曰琰。桀爱二女,无子,刻其名于苕华之玉,苕是琬,华是琰。而弃其元妃于洛,曰妺喜氏。妺喜氏以与伊尹交,遂以夏亡。《译史》
夏桀之时,费昌之河上,见二日,在东者烂烂将起,在西者沉沉将灭。昌问于冯夷曰:“何者为殷?何者为夏?”冯夷曰:“西夏东殷。”于是费昌徙族归殷。《博物志》
王孙满对楚子
左丘明〔先秦〕
楚子伐陆浑之戎,遂至于雒,观兵于周疆。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。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。
对曰:“在德不在鼎。昔夏之方有德也,远方图物,贡金九牧,铸鼎象物,百物而为之备,使民知神奸。故民入川泽山林,不逢不若。螭魅罔两,莫能逢之。用能协于上下,以承天休。桀有昏德,鼎迁于商,载祀六百。商纣暴虐,鼎迁于周。德之休明,虽小,重也。其奸回昏乱,虽大,轻也。天祚明德,有所厎止。成王定鼎于郏鄏,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天所命也。周德虽衰,天命未改。鼎之轻重,未可问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