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高阳应打算建造房舍,术匠答复说:“现在还不行。木料的水分未干,上面再涂抹上泥,一定会被压弯。用湿木料盖房子,现时虽然很好,以后一定要倒塌。”高阳应说:“照你所说,房子恰恰不会倒塌。木料越干就会越结实有力,泥越干就会越轻,用越来越结实的东西承担越来越轻的东西,肯定不会倒坍。”
匠无言以对,只好奉命而行。房子刚落成时很好,后来果然倒塌了。
高阳应是喜在小处明察,却不懂得大道理啊!
注释
室家:房屋,房舍。
匠:古代专指木工。
生:这里指木材伐下不久,水分未干。
涂:抹泥。
挠:弯
高阳应计划建造房屋,工匠提醒他木材还未干,若此刻刷漆,将来房屋会变形。高阳应却自信地认为,木材干燥后会更加坚固,刷漆后的木材也更轻便,因此房屋不会有问题。工匠无法说服他,只能按他的要求建造。房屋初建成时看似完好,但不久后果然出现了问题。这则故事揭示了高阳应忽视了基本的建筑原理和大局考虑,这告诫人们,在处理问题时,要把握整体的原则和规律,不能不懂装懂,否则可能会因小失大,导致不良后果。
公曰:“周其弊乎?”对曰:“殆于必弊者也。《泰誓》曰:‘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。’今王弃高明昭显,而好谗慝暗昧;恶角犀丰盈,而近顽童穷固。去和而取同。夫和实生物,同则不继。以他平他谓之和,故能丰长而物归之;若以同裨同,尽乃弃矣。故先王以土与金、木、水、火杂,以成百物。是以和五味以调口,刚四支以卫体,和六律以聪耳,正七体以役心,平八索以成人,建九纪以立纯德,合十数以训百体。出千品,具万方,计亿事,材兆物,收经入,行姟极。故王者居九畡之田,收经入以食兆民,周训而能用之,和乐如一。夫如是,和之至也。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,求财于有方,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,务和同也。声一无听,色一无文,味一无果,物一不讲。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。天夺之明,欲无弊,得乎?”(选自《国语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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