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、博之山,有象祠焉。其下诸苗夷之居者,咸神而祠之。宣慰安君,因诸苗夷之请,新其祠屋,而请记于予。予曰:“毁之乎,其新之也?”曰:“新之。”“新之也,何居乎?”曰:“斯祠之肇也,盖莫知其原。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,自吾父、吾祖溯曾高而上,皆尊奉而禋祀焉,举而不敢废也。”予曰:“胡然乎?有鼻之祀,唐之人盖尝毁之。象之道,以为子则不孝,以为弟则傲。斥于唐,而犹存于今;坏于有鼻,而犹盛于兹土也,胡然乎?”
我知之矣:君子之爱若人也,推及于其屋之乌,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?然则祀者为舜,非为象也。意象之死,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?不然,古之骜桀者岂少哉?而象之祠独延于世,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,入人之深,而流泽之远且久也。
象之不仁,盖其始焉耳,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?《书》不云乎:“克谐以孝,烝烝乂,不格奸。” 瞽瞍亦允若,则已化而为慈父。象犹不弟,不可以为谐。进治于善,则不至于恶;不抵于奸,则必入于善。信乎,象盖已化于舜矣!《孟子》曰:“天子使吏治其国,象不得以有为也。”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,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。不然,周公之圣,而管、蔡不免焉。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,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,泽加于其民,既死而人怀之也。诸侯之卿,命于天子,盖《周官》之制,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?
吾于是益有以信人性之善,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。然则唐人之毁之也,据象之始也;今之诸夷之奉之也,承象之终也。斯义也,吾将以表于世,使知人之不善,虽若象焉,犹可以改;而君子之修德,及其至也,虽若象之不仁,而犹可以化之也。”
译文
灵鹫山和博南山有象的祠庙。那山下住着的许多苗民,都把他当作神祭祀。宣尉使安君,顺应苗民的请求,把祠庙的房屋重新修整,同时请我做一篇记。我说:“是拆毁它呢,还是重新修整它呢?”宣慰使说:“是重新修整它。”我说:“重新修整它,是什么道理呢?”宣尉使说:“这座祠庙的创建,大概没有人知道它的起源了。然而我们居住在这里的苗民,从我的父亲、祖父,一直追溯到曾祖父、高祖父以前,都是尊敬信奉,并诚心祭祀,不敢荒废呢。”有鼻地方的象寺,唐朝人就把它毁废了。象的为人,作为人子则不孝忤逆,作为弟弟则蛮横无理。对他的祭祀在唐朝就已被废弃,今天却还有保存着这一习俗的地方;有鼻地方已经废除了祭祀
本文为王守仁被贬为贵州龙场驿丞时所作。象祠,为纪念虞舜的同父异母弟象而修建的祠堂。根据古代传说,象在其母怂恿下,曾多次谋害舜,皆未得逞。其后,象被舜所感化。舜即位后,封象为有鼻国国君(其领地在今湖南道县北)。在传统观念中,象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,唐代时,道州刺史就曾毁掉当地的象祠。不过,王守仁认为“天下无不可化之人”,象之所以最后受到感化,正说明舜的伟大,从而说明君子修德的重要性。这也是作者一贯倡导的“致良知”的具体例证。
这又是一篇阐明作者“致良知”的观点的论文。全文从宣君修缮象祠写起,作者连着用了两个“胡然乎”的质疑句子带动了全文。在正面论证“致良知”这一中心内
舜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的领袖。象,是舜的同父异母兄弟,在父亲瞽瞍的支持下,多次企图杀害舜,但都没有成功。舜不计前嫌,继位后仍封他为有鼻国国君。众所周知,虞舜的弟弟象不仁不善,作为一个反面人物没有人愿意纪念他,唐人就曾拆毁过有鼻象祠,可灵博山仍然有许多苗人在恭恭敬敬地祭祀他。唐朝毁象祠后800年,明朝正德三年(1508年),贵州直宣慰使安贵荣顺苗民之求重修象祠,并请谪居贵州修文龙场的王守仁作文。王守仁应宣慰使请求写下这篇《象祠记》,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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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妻之曾大父王翁致谦,宋丞相魏公之后。自大名徙宛丘,后又徙馀姚。元至顺间,有官平江者,因家昆山之南戴,故县人谓之南戴王氏。翁为人倜傥奇伟,吏部左侍郎叶公盛、大理寺卿章公格一时名德,皆相友善,为与连姻。成化初,筑室百楹于安亭江上,堂宇闳敞,极幽雅之致,题其扁曰“世美”。四明杨太史守阯为之记。
嘉靖中,曾孙某以逋官物粥于人。余适读书堂中,吾妻曰:“君在,不可使人顿有《黍离》之悲。”余闻之,固已恻然,然亦自爱其居闲靓,可以避俗嚣也。乃谋质金以偿粥者,不足,则岁质贷。五六年,始尽雠其直。安亭俗呰窳而田恶。先是县人争以不利阻余,余称孙叔敖请寝之丘、韩献子迁新田之语以为言,众莫不笑之。 余于家事,未尝訾省。吾妻终亦不以有无告,但督僮奴垦荒菜,岁苦旱而独收。每稻熟,先以为吾父母酒醴,乃敢尝酒。获二麦,以为舅姑羞酱,乃烹饪。祭祀、宾客、婚姻、赠遗无所失,姊妹之无依者悉来归,四方学者馆饩莫不得所。有遘悯不自得者,终默默未尝有所言也。以余好书,故家有零落篇牍,辄令里媪访求,遂置书无虑数千卷。
庚戌岁,余落第出都门,从陆道旬日至家。时芍药花盛开,吾妻具酒相问劳。余谓:“得无有所恨耶?”曰:“方共采药鹿门,何恨也?”长沙张文隐公薨,余哭之恸,吾妻亦泪下,曰:“世无知君者矣!然张公负君耳!”辛亥五月晦日,吾妻卒,实张文隐公薨之明年也。
后三年,倭奴犯境,一日抄掠数过,而宅不毁,堂中书亦无恙。然余遂居县城,岁一再至而已。辛酉清明日,率子妇来省祭,留修圮坏,居久之不去。一日,家君燕坐堂中,惨然谓余曰:“其室在,其人亡,吾念汝妇耳!”余退而伤之,述其事,以为《世美堂后记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