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王翱的一个女儿,嫁给京城附近的一个官员为妻。王翱的夫人非常疼爱女儿,每次要女儿回家,女婿坚持不放走。他愤怒地对妻子说:“你的父亲是选拔官吏的长官,把我调到京城做官,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亲。况且调动我轻易得就像振落树叶,有什么可吝啬的呢?”于是女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,夫人在当天准备了酒菜,跪着禀告王翱,王翱非常生气,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伤了夫人,出门去,坐马车住到朝房里,十天后才回家,女婿最终没有被调职。
注释
王翱:明朝人。
畿辅:京城附近地区。
公:指王翱。
恚:愤怒。
而翁:你的父亲。
长
这篇文章讲述王翱之女嫁入官宦之家后,其夫婿试图利用岳父的权力谋取京职,以图便利与妻子朝夕相伴,并轻视了为官应有的清廉与公正。此文深刻揭示了权力与道德、家庭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与抉择,赞美了王翱坚守原则、清廉自守的高尚品质,同时也对试图以权谋私的行为给予有力的鞭挞。
王翱(1384-1467)明代大臣,字九皋,出生于今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王帽圈村。永乐十三年进士,授大理寺左寺正,左迁行人,宣德初擢御史,英宗即位,升右佥都御史,出镇江西,惩贪治奸,七年冬督辽东军务,景泰四年为吏部尚书,天顺间续任,为英宗所重,称先生而不呼其名。王翱一生历仕七朝,辅佐六帝,刚明廉直,卒谥“忠肃”。
涉园者,予兄己未觞槎庵来先生请名之者也。庚午构堂一、亭一、穿池二,余乐记之。
予忆先生名时,众以为仅取诸“日涉成趣”之义也已。予能广其意,当不是乎止也。忆余十岁,兄十五岁时,读书园之前搴霞阔中,日爱园有七樟树,经纬之以桑柘,绮绾之以蔬果,幽旷若谋而成,高下咸得其所,谋为亭馆以居之。遂因其地势之幽旷高下,择其华木之疏密高卑,又非嘉木异卉不树也。一日而涉焉,或树一花木;一月而涉焉,又树一花木。一日而涉焉,或去一花木;一月而涉焉,又去一花木。至于其先必以为咸宜不改而植之,历十余年,枝干荣茂而可观,根本深固而不拔者,必树之去之,务与其地之相宜而止。为屋则楼阁、堂轩、廊窗、亭牖、露台、曲房,图画规制,凡数十改易,务与其树之相宜而始定。凿池则倏东倏西,随开随塞,变田成溪者十余度,务与其地与树之相宜而后成。此非涉之之久陈迹不留新意自启能若是乎哉?
夫园,细事也,能作园,末技也,不日涉则弗能为,良学固可弗日涉乎哉?故日涉经史、涉古今,予愿从兄坐此园也。深惟其涉之之义,而细察其涉之之效,种德乐善,文章用世,朝夕孜孜焉,能如其精择迁改,动与时宜之为善也。然非日涉经史、日涉古今,能乎哉?予愿从兄坐此园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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