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王翱的一个女儿,嫁给京城附近的一个官员为妻。王翱的夫人非常疼爱女儿,每次要女儿回家,女婿坚持不放走。他愤怒地对妻子说:“你的父亲是选拔官吏的长官,把我调到京城做官,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亲。况且调动我轻易得就像振落树叶,有什么可吝啬的呢?”于是女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,夫人在当天准备了酒菜,跪着禀告王翱,王翱非常生气,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伤了夫人,出门去,坐马车住到朝房里,十天后才回家,女婿最终没有被调职。
注释
王翱:明朝人。
畿辅:京城附近地区。
公:指王翱。
恚:愤怒。
而翁:你的父亲。
长
这篇文章讲述王翱之女嫁入官宦之家后,其夫婿试图利用岳父的权力谋取京职,以图便利与妻子朝夕相伴,并轻视了为官应有的清廉与公正。此文深刻揭示了权力与道德、家庭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与抉择,赞美了王翱坚守原则、清廉自守的高尚品质,同时也对试图以权谋私的行为给予有力的鞭挞。
王翱(1384-1467)明代大臣,字九皋,出生于今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王帽圈村。永乐十三年进士,授大理寺左寺正,左迁行人,宣德初擢御史,英宗即位,升右佥都御史,出镇江西,惩贪治奸,七年冬督辽东军务,景泰四年为吏部尚书,天顺间续任,为英宗所重,称先生而不呼其名。王翱一生历仕七朝,辅佐六帝,刚明廉直,卒谥“忠肃”。
公一女,嫁为畿辅某官某妻。公夫人甚爱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,恚而语女曰:“而翁长铨,迁我京职,则汝朝夕侍母;且迁我如振落叶耳,而固吝者何?”女寄言于母。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公大怒,取案上器击伤夫人,出,驾而宿于朝房,旬乃还第。婿竟不调。
公为都御史,与太监某守辽东。某亦守法,与公甚相得也。后公改两广,太监泣别,赠大珠四枚。公固辞。太监泣曰:“是非贿得之。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,某得八焉,今以半别公,公固知某不贪也。”公受珠,内所著披袄中,纫之。后还朝,求太监后,得二从子。公劳之曰:“若翁廉,若辈得无苦贫乎?”皆曰:“然。”公曰:“如有营,予佐尔贾。”二子心计,公无从办,特示故人意耳。皆阳应曰:“诺。”公屡促之,必如约。乃伪为屋券,列贾五百金,告公。公拆袄,出珠授之,封识宛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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