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王翱的一个女儿,嫁给京城附近的一个官员为妻。王翱的夫人非常疼爱女儿,每次要女儿回家,女婿坚持不放走。他愤怒地对妻子说:“你的父亲是选拔官吏的长官,把我调到京城做官,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亲。况且调动我轻易得就像振落树叶,有什么可吝啬的呢?”于是女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,夫人在当天准备了酒菜,跪着禀告王翱,王翱非常生气,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伤了夫人,出门去,坐马车住到朝房里,十天后才回家,女婿最终没有被调职。
注释
王翱:明朝人。
畿辅:京城附近地区。
公:指王翱。
恚:愤怒。
而翁:你的父亲。
长
这篇文章讲述王翱之女嫁入官宦之家后,其夫婿试图利用岳父的权力谋取京职,以图便利与妻子朝夕相伴,并轻视了为官应有的清廉与公正。此文深刻揭示了权力与道德、家庭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与抉择,赞美了王翱坚守原则、清廉自守的高尚品质,同时也对试图以权谋私的行为给予有力的鞭挞。
王翱(1384-1467)明代大臣,字九皋,出生于今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王帽圈村。永乐十三年进士,授大理寺左寺正,左迁行人,宣德初擢御史,英宗即位,升右佥都御史,出镇江西,惩贪治奸,七年冬督辽东军务,景泰四年为吏部尚书,天顺间续任,为英宗所重,称先生而不呼其名。王翱一生历仕七朝,辅佐六帝,刚明廉直,卒谥“忠肃”。
杏花书屋,余友周孺允所构读书之室也。孺允自言其先大夫玉岩公为御史,谪沅、湘时,尝梦居一室,室旁杏花烂漫,诸子读书其间,声琅然出户外。嘉靖初,起官陟宪使,乃从故居迁县之东门,今所居宅是也。公指其后隙地谓允曰:“他日当建一室,名之为杏花书屋,以志吾梦云。”
公后迁南京刑部右侍郎,不及归而没于金陵。孺允兄弟数见侵侮,不免有风雨飘摇之患。如是数年,始获安居。至嘉靖二十年,孺允葺公所居堂,因于园中构屋五楹,贮书万卷,以公所命名,揭之楣间,周环艺以花果竹木。方春时,杏花粲发,恍如公昔年梦中矣。而回思洞庭木叶、芳洲杜若之间,可谓觉之所见者妄而梦之所为者实矣。登其室,思其人,能不慨然矣乎!
昔唐人重进士科,士方登第时,则长安杏花盛开,故杏园之宴,以为盛事。今世试进士,亦当杏花时,而士之得第,多以梦见此花为前兆。此世俗不忘于荣名者为然。公以言事忤天子,间关岭海十馀年,所谓铁石心肠,于富贵之念灰灭尽矣;乃复以科名望其子孙。盖古昔君子,爱其国家,不独尽瘁其躬而已;至于其后,犹冀其世世享德而宣力于无穷也。夫公之所以为心者如此。
今去公之殁,曾几何时,向之所与同进者,一时富贵翕赫,其后有不知所在者。孺允兄弟虽蠖屈于时,而人方望其大用:而诸孙皆秀发,可以知《诗》《书》之泽也。《诗》曰:“自今以始,岁其有,君子有谷,贻孙子。于胥乐兮!”吾于周氏见之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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