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王翱的一个女儿,嫁给京城附近的一个官员为妻。王翱的夫人非常疼爱女儿,每次要女儿回家,女婿坚持不放走。他愤怒地对妻子说:“你的父亲是选拔官吏的长官,把我调到京城做官,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亲。况且调动我轻易得就像振落树叶,有什么可吝啬的呢?”于是女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,夫人在当天准备了酒菜,跪着禀告王翱,王翱非常生气,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伤了夫人,出门去,坐马车住到朝房里,十天后才回家,女婿最终没有被调职。
注释
王翱:明朝人。
畿辅:京城附近地区。
公:指王翱。
恚:愤怒。
而翁:你的父亲。
长
这篇文章讲述王翱之女嫁入官宦之家后,其夫婿试图利用岳父的权力谋取京职,以图便利与妻子朝夕相伴,并轻视了为官应有的清廉与公正。此文深刻揭示了权力与道德、家庭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与抉择,赞美了王翱坚守原则、清廉自守的高尚品质,同时也对试图以权谋私的行为给予有力的鞭挞。
王翱(1384-1467)明代大臣,字九皋,出生于今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王帽圈村。永乐十三年进士,授大理寺左寺正,左迁行人,宣德初擢御史,英宗即位,升右佥都御史,出镇江西,惩贪治奸,七年冬督辽东军务,景泰四年为吏部尚书,天顺间续任,为英宗所重,称先生而不呼其名。王翱一生历仕七朝,辅佐六帝,刚明廉直,卒谥“忠肃”。
宋二苏氏论六国徒事割地赂秦,自弱、取夷灭,不知坚守纵约;齐、楚、燕、赵不知佐韩、魏以摈秦:以为必如是,而后秦患可纾。
夫后世之所以恶秦者,岂非以其暴邪?以余观之,彼六国者皆欲为秦所为,未可专以罪秦也。当是时,东诸侯之六国也,未有能愈于秦者也;其溺于攻伐,习于虞诈,强食而弱肉者,视秦无异也。兵连祸结,曾无虚岁。向使有擅形便之利如秦者,而又得天助焉。未必不复增一秦也。惟其终不克为秦之所为,是以卒自弱,而取夷灭。当苏秦之始出也,固尝欲用秦,而教之吞天下矣。诚知其易也。使秦过用之,彼其所以为秦谋者,一忧夫张仪也。惟其不用,而转而说六国以纵亲,彼岂不逆知夫纵约之不可保哉?其心特苟以弋一时之富贵,幸终吾身而约不败。其激怒张仪而入之于秦,意可见也,洹水之盟,曾未逾年,而齐、魏之师已为秦出矣。夫张仪之辨说,虽欲以散纵而就衡,顾其言曰,亲昆弟同父母,尚有争钱财,而欲恃诈伪反覆,所以状衰世人之情,非甚谬也。彼六国相图以攻取,相尚以诈力,非有昆弟骨肉之亲,其事又非特财用之细也。而衡人方日挟强秦之威柄,张喙而恐喝之,即贤智如燕昭者,犹且俯首听命,谢过不遑,乃欲责以长保纵亲,以相佐助,岂可得哉!
所以然者,何也?则以误于欲为秦之所为也。六国皆欲为秦之所为,而秦独为之,而遂焉者,所谓得天助云尔。嗟夫!自春秋以来,兵祸日炽;迄乎战国,而生民之荼毒,有不忍言者。天之爱民甚矣,岂其使六七君者,肆于人上,日驱无辜之民,胼手胝足、暴骸中野,以终刈于虐乎?其必不尔矣!是故秦不极强,不能灭六国而帝,不帝,则其恶未极,其恶未盈,亦不能以速亡。凡此者,皆天也,亦秦与六国之自为之也。后之论者,何厚于六国,而必为之图存也哉!
曰:“若是,则六国无术以自存乎”曰:“奚为其无术也。焉独存,虽王可也。孟子尝以仁义说梁、齐之君矣,而彼不用也,可慨也夫。”

下载PDF
查看PDF效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