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王翱的一个女儿,嫁给京城附近的一个官员为妻。王翱的夫人非常疼爱女儿,每次要女儿回家,女婿坚持不放走。他愤怒地对妻子说:“你的父亲是选拔官吏的长官,把我调到京城做官,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亲。况且调动我轻易得就像振落树叶,有什么可吝啬的呢?”于是女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,夫人在当天准备了酒菜,跪着禀告王翱,王翱非常生气,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伤了夫人,出门去,坐马车住到朝房里,十天后才回家,女婿最终没有被调职。
注释
王翱:明朝人。
畿辅:京城附近地区。
公:指王翱。
恚:愤怒。
而翁:你的父亲。
长
这篇文章讲述王翱之女嫁入官宦之家后,其夫婿试图利用岳父的权力谋取京职,以图便利与妻子朝夕相伴,并轻视了为官应有的清廉与公正。此文深刻揭示了权力与道德、家庭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与抉择,赞美了王翱坚守原则、清廉自守的高尚品质,同时也对试图以权谋私的行为给予有力的鞭挞。
王翱(1384-1467)明代大臣,字九皋,出生于今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王帽圈村。永乐十三年进士,授大理寺左寺正,左迁行人,宣德初擢御史,英宗即位,升右佥都御史,出镇江西,惩贪治奸,七年冬督辽东军务,景泰四年为吏部尚书,天顺间续任,为英宗所重,称先生而不呼其名。王翱一生历仕七朝,辅佐六帝,刚明廉直,卒谥“忠肃”。
李时珍曰:《经》云:必先岁气,毋伐天和。又曰:升降浮沉则顺之,寒热温凉则逆之。故春月宜加辛温之药,薄荷、荆芥之类,以顺春升之气;夏月宜加辛热之药,香薷、生姜之类,以顺夏浮之气;长夏宜加甘苦辛温之药,人参、白术、苍术、黄柏之类,以顺化成之气;秋月宜加酸温之药,芍药、乌梅之类,以顺秋降之气;冬月宜加苦寒之药,黄芩、知母之类,以顺冬沉之气,所谓顺时气而养天和也。
《经》又云:春省酸、增甘以养脾气,夏省苦、增辛以养肺气,长夏省甘、增咸以养肾气,秋省辛、增酸以养肝气,冬省咸、增苦以养心气。此则既不伐天和,而又防其太过,所以体天地之大德也。
昧者,舍本从标,春用辛凉以伐木,夏用咸寒以抑火,秋用苦温以泄金,冬用辛热以涸水,谓之时药。殊背《素问》逆顺之理,以夏月伏阴,冬月伏阳,推之可知矣。虽然月有四时,日有四时,或春得秋病,夏得冬病,神而明之,机而行之,变通权宜,又不可泥一也。
王好古曰:四时总以芍药为脾剂,苍术为胃剂,柴胡为时剂,十一脏皆取决于少阳,为发生之始故也。凡用纯寒、纯热之药,及寒热相杂,并宜用甘草以调和之,惟中满者禁用甘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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