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堂
孙一元〔明代〕
溪上高秋云木凉,地偏人事不相妨。开门江日流书幌,背水秋花照草堂。
堑北买田时未就,舍南种竹已成行。幽居自拟王官谷,药裹书签引兴长。
孙一元
(1484—1520)明人,自称关中(今陕西)人,字太初,自号太白山人。风仪秀朗,踪迹奇诘,乌巾白帢,铁笛鹤瓢,遍游名胜,足迹半天下。善为诗,正德间僦居长兴吴珫家,与刘麟、陆昆、龙霓、吴珫结社倡和,称苕溪五隐。有《太白山人稿》。
后爱莲说
张履祥〔明代〕
莲之为物,爱之者或以臭味,或以芳泽,未有能知其德者也。自周子为之说,而人莫不称其德矣,然未及其才也。
窃见用之大者,实与根可以供笾豆,可以充民食,可以疗疾疾,细至叶须茎节,无一不可资人采择者。群卉之中,根之美者叶或弃落其实者干有遗,求其兼善,盖罕及焉。而又阳煦已盛,厥荣渐敷;阴节未凝,蛰藏早固。合乎君子进退出处之义。故予非惟爱之,益敬之。而引焉环堵间,备师友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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