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孤烟从新丰升起,迁飞的大雁离开了云中。
金城的寒雾笼罩着衰草,玉门的树叶在风里凋落。
和你离别的时候河水刚刚满盈,天上的月亮圆了又缺,我对你的思念每日每月。
我从衡山的北面折来芳桂,又从沅水东岸摘下了兰花。
折下桂花时的情感又有谁能够相通呢?
注释
云中:古郡名。原為战国赵地,秦时置郡,治所在云中县(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)。汉代辖境较小。有时泛指边关。
沅水:长江流域洞庭湖支流。流经中国贵州省、湖南省。
《别诗二首·其二》是一首五言排律。此诗先以孤烟和候雁的意象,造出一种辽阔而孤寂的氛围;接着通过自然景象的描绘,展现了边地的荒凉与季节的更迭,进一步烘托出离别的凄凉感;后以河水初满与月亮空照直陈离别后的深切思念;末四句以折桂、摘兰为例,隐含对远方友人的深情厚谊,说对方走后,心中情意无从寄托,无人理解,表达了深深的孤独与失落感。 此诗通过自然景象与象征手法的巧妙结合,展现出诗人对友人的深切思念与离别后的孤寂心境。
董宣字少平,陈留圉人也。初为司徒侯霸所辟,举高第,累迁北海相。到官,以大姓公孙丹为五官掾。丹新造居宅,而卜工以为当有死者,丹乃令其子杀道行人,置尸舍内,以塞其咎。宣知,即收丹父子杀之。丹宗族亲党三十余人,操兵诣府,称冤叫号。宣以丹前附王莽、虑交通海贼,乃悉收系剧狱,使门下书佐水丘岑尽杀之。青州以其多滥,奏宣考岑,宣坐征诣廷尉。在狱,晨夜讽诵,无忧色。及当出刑,官属具馔送之,宣乃厉色曰:“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,况死乎!”升车而去。时,同刑九人,次应及宣,光武驰使驺骑特原宣刑,且令还狱。遣使者诘宣多杀无辜,宣具以状对,言水丘岑受臣旨意,罪不由之,愿杀臣活岑。使者以闻,有诏左转宣怀令,令青州勿案岑罪。岑官至司隶校尉。
后江夏有剧贼夏喜等寇乱郡境,以宣为江夏太守。到界,移书曰:“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贼,故辱斯任。今勒兵界首,檄到,幸思自安之宜。”喜等闻,惧,即归降散。外戚阴氏为郡都尉,宣轻慢之,坐免。
后特征为洛阳令。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,因匿主家,吏不能得。及主出行,而以奴骖乘,宣于夏门亭候之,乃驻车叩马,以刀画地,大言数主之失,叱奴下车,因格杀之。主即还宫诉帝,帝大怒,召宣,欲箠杀之。宣叩头曰:“愿乞一言而死。”帝曰:“欲何言?”宣曰:“陛下圣德中兴,而从奴杀良人,将何以理天下乎?臣不须箠,请得自杀。”即以头击楹,流血被面。帝令小黄门持之,使宣叩头谢主,宣不从,强使顿之,宣两手据地,终不肯俯。主曰:“文叔为白衣时,臧亡匿死,吏不敢至门。今为天子,威不能行一令乎?”帝笑曰:“天子不与白衣同。”因敕强项令出。赐钱三十万,宣悉以班诸吏。由是搏击豪强,莫不震栗。京师号为“卧虎”。歌之曰:“枹鼓不鸣董少平。”
在县五年。年七十四,卒于官。诏遣使者临视,唯见布被覆尸,妻子对哭,有大麦数斛、敝车一乘。帝伤之,曰:“董宣廉洁,死乃知之!”以宣尝为二千石,赐艾绶,葬以大夫礼。拜子并为郎中,后官至齐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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