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居 其二
高攀龙〔明代〕
饭饱欣然,荡桨菰芦。菱蔓摇漾,莲云芳敷。今日何日,吾长五湖。
其来徐徐,其去于于。
高攀龙
高攀龙(1562年 - 1626年),字存之,又字云从,江苏无锡人,世称“景逸先生”。明朝政治家、思想家,东林党领袖,“东林八君子”之一。著有《高子遗书》12卷等。万历十七年(1589年)中进士。后遇父丧归家守孝。天启六年(1626年)三月,高攀龙不堪屈辱,投水自尽,时年六十四岁。崇祯初年(1628年),朝廷为高攀龙平反,赠太子太保、兵部尚书,谥“忠宪”。
张之万之马
《庸闲斋笔记》〔明代〕
张尚书之万,畜一红马,甚神骏,尝日行千里,不喘不吁。有军人见而爱之,遣人来买,公不许。固请,之万无奈,遂引而去。未几,马送回,之万怪之,询其故,曰:“方乘,遂为掀下,连易数人,皆掀坠。此乃劣马也,故退之。”之万求之不得,遂退金收马。比公乘之,驯良如故,盖此马愿从主也。
田登为郡守
《古今谭概》〔明代〕
田登作郡守,怒人触其名,犯者必笞,于是举州皆谓“灯”为“火”。值上元张灯,吏揭榜于市,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故语云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本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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