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琬(1695~1755)清代锦州一位很有才华的女诗人。字季玉,汉军正白旗,辽阳人。生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四年,卒于高宗乾隆二十年,年六十一岁。蔡琬是清朝名臣蔡毓荣之女,后成为云贵总督之一高其倬继室。蔡琬自幼濡染家学,博极群书,以渊博的知识在高其倬的政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被诰封为一品夫人。嘉关间,铁保辑满洲、蒙古、汉军许多工作人诗,为熙朝雅颂集,以琬为集首。是八旗闺秀文学之首,著有《蕴真轩诗草》传于世 。
戊戌秋九月,余归自塞上,宿石槽。逆旅小子形苦羸,敞布单衣,不袜不履,而主人挞击之甚猛,泣甚悲。叩之东西家,曰“是其兄之孤也。有田一区,畜产什器粗具,恐孺子长而与之分,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;夜则闭之户外,严风起,弗活矣。”余至京师,再书告京兆尹,宜檄县捕诘,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。
逾岁四月,复过此里,人曰:“孺子果以是冬死,而某亦暴死,其妻子、田宅、畜物皆为他人有矣。”叩以“吏曾呵诘乎?”则未也。
昔先王以道明民,犹恐顽者不喻,故“以乡八刑纠万民”,其不孝、不弟、不睦、不姻、不任、不恤者,则刑随之,而五家相保,有罪奇邪则相及,所以闭其涂,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。管子之法,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,转相督察,而罪皆及于所司。盖周公所虑者,民俗之偷而已,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,此可以观世变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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