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时行(1535年-1614年),字汝默,号瑶泉,晚号休休居士。明代大臣。明朝中南直隶苏州府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 。嘉靖四十一年殿试第一名,获状元。历任翰林院修撰、礼部右侍郎、吏部右侍郎兼东阁大学士、首辅、太子太师、中极殿大学士。诗文集有《赐闲堂集》40卷,为万历四十四年(1616)其子申用懋编,李维桢、冯时可、邹元标、焦竑为之序。除诗文外,著作有《书经讲义会编》等。► 39篇诗文
罗仲渊,吉水人,多读古书,性倜傥,好施。洪武戊辰,应诏徙江宁,守令皆礼为宾。市里争讼,走求平者盈门。永乐初,上书言便宜十事,文皇甚嘉之。
仁庙监国,江宁令王凯、上元令魏鉴,造战车不如法,系御史狱。仲渊怜凯、鉴廉,倡两县父老白其枉状。后父老悔惧鼠散,仲渊独诣东宫,陈二县令之贤。御史折之曰:“两县父老不至,若以一人,白两县长吏,公邪?私邪?” 对曰:“公私不在人之少多。诚公,一人可也。” 仁庙召与语曰:“县令诚贤,战车重事而误之,如何?” 顿首曰:“人安能每事尽善?” 仁庙喜曰:“长者之言。” 即释两县令。
亡何,应天府丞张执中系狱,使人诱仲渊如两县令救之。仲渊不可,曰:“两县令误公事,故得公言,今府丞私罪,敢面谩,且与丞俱族矣!”
执中衔之。竟因盗官钱被籍,犹不足偿,乃诬寄钞十五万仲渊所,逮狱。长子三锡,皇恐倾赀,晨夜携金偿所诬钞,得释。仲渊以直受诬,诸学士如解、胡、金、杨辈,皆忘势与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