雁传芦图
林熙春〔明代〕
芦花三月正成阴,鸿雁翩翩集禁林。天上传书音是玉,云中系足报为金。
一枝独占抟风远,千仞横飞素影深。莫道朝阳非凤侣,曲江塔上可追寻。
林熙春
林熙春,字志和,号仰晋,生于嘉靖三十一年(1552年),海阳龙溪宝陇村(今潮安庵埠)人。出生后父母相继亡故,家境中落,全凭嫂嫂抚养成人。但据志书所载,林熙春于明万历十一年(1583年)中进士后,授四川巴陵县令,不久即“以内艰归”。所谓“内艰”,即母丧(按,俗称父丧为外艰,母丧为内艰,统称丁忧,丁艰)。据此,乃母似应逝于他登第授官之后。当然,这也不排除林熙春视嫂为娘的可能。据称,林熙春为报答嫂恩,登第后还特为其嫂在屋旁挖塘放养乌耳鳗,抵今池塘尚在。
归程小记
归有光〔明代〕
予每北上,常翛然独往来,一与人同,未免屈意以狥之,殊非其性,杜子美诗:眼前无俗物,多病也身轻。子美真可语也。昨自瓜洲渡江,四顾无人,独览江山之胜,殊为快适。过浒墅,风雨萧飒如高秋,西山屏列,远近掩映,凭栏眺望,亦是奇游,山不必陟乃佳也。
府治被火焚
《智囊》〔明代〕
况守时,府治被火焚,文卷悉烬,遗火者,一吏也。火熄,况守出坐砾场上,呼吏痛杖一百,喝使归舍,亟自草奏,一力归罪己躬,更不以累吏也。初吏自知当死,况守叹曰:“此固太守事也,小吏何足当哉!”奏上,罪止罚俸。公之周旋小吏如此,所以威行而无怨。使以今人处此,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,况肯代人受过乎?公之品,于是不可及矣!
狮子王与豺
天中记〔明代〕
曩有狮子王,于深山攫一豺,将食之。豺曰:“请为王月送二鹿以自赎。”狮子王悦。豺以时而进,己亦攫得狸、兔自存。
期年,鹿尽,豺无可送者。狮子王遇豺,曰:“汝杀众生亦多矣!今次至汝,汝其图之!”豺无以对,遂为狮所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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