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康太守听事之东,有堂曰“直节”,朝请大夫徐君望圣之所作也。庭有八杉,长短巨细若一,直如引绳,高三寻,而后枝叶附之。岌然如揭太常之旗,如建承露之茎;凛然如公卿大夫高冠长剑立于王庭,有不可犯之色。堂始为军六曹吏所居,杉之阴,府史之所蹲伏,而簿书之所填委,莫知贵也。君见而怜之,作堂而以“直节”命焉。
夫物之生,未有不直者也。不幸而风雨挠之,岩石轧之,然后委曲随物,不能自保。虽竹箭之良,松柏之坚,皆不免于此。惟杉能遂其性,不扶而直,其生能傲冰雪,而死能利栋宇者与竹柏同,而以直过之。求之于人,盖所谓不待文王而兴者耶?
徐君温良泛爱,所居以循吏称,不为皦察之政,而行不失于直。观其所说,而其为人可得也。《诗》曰:“惟其有之,是以似之。”堂成,君以客饮于堂上。客醉而歌曰:“吾欲为曲,为曲必屈,曲可为乎?吾欲为直,为直必折,直可为乎?有如此杉,特立不倚,散柯布叶,安而不危乎?清风吹衣,飞雪满庭,颜色不变,君来燕嬉乎!封植灌溉,剪伐不至,杉不自知,而人是依乎!庐山之民,升堂见杉,怀思其人,其无已乎?”歌阕而罢。
元丰八年正月十四,眉山苏辙记。
余既以罪谪监筠州盐酒税,未至,大雨,筠水泛滥,蔑南市,登北岸,败刺史府门。盐酒税治舍,俯江之漘,水患尤甚。既至,敝不可处,乃告于郡,假部使者府以居。郡怜其无归也,许之。岁十二月,乃克支其欹斜,补其圮缺,辟听事堂之东为轩,种杉二本,竹百个,以为宴休之所。然盐酒税旧以三吏共事,余至,其二人者适皆罢去,事委于一。昼则坐市区鬻盐、沽酒、税豚鱼,与市人争寻尺以自效。莫归筋力疲废,辄昏然就睡,不知夜之既旦。旦则复出营职,终不能安于所谓东轩者。每旦莫出入其旁,顾之未尝不哑然自笑也。
余昔少年读书,窃尝怪颜子以箪食瓢饮居于陋巷,人不堪其忧,颜子不改其乐。私以为虽不欲仕,然抱关击柝,尚可自养,而不害于学,何至困辱贫窭自苦如此?及来筠州,勤劳盐米之间,无一日之休,虽欲弃尘垢,解羁絷,自放于道德之场,而事每劫而留之。然后知颜子之所以甘心贫贱,不肯求斗升之禄以自给者,良以其害于学故也。嗟夫!士方其未闻大道,沉酣势利,以玉帛子女自厚,自以为乐矣。及其循理以求道,落其华而收其实,从容自得,不知夫天地之为大与死生之为变,而况其下者乎?故其乐也,足以易穷饿而不怨,虽南面之王,不能加之。盖非有德不能任也。余方区区欲磨洗浊污,睎圣贤之万一,自视缺然而欲庶几颜氏之乐,宜其不可得哉!若夫孔子周行天下,高为鲁司寇,下为乘田委吏,惟其所遇,无所不可,彼盖达者之事,而非学者之所望也。
余既以谴来此,虽知桎梏之害而势不得去。独幸岁月之久,世或哀而怜之,使得归伏田里,治先人之敝庐,为环堵之室而居之,然后追求颜氏之乐,怀思东轩,优游以忘其老。然而非所敢望也。
元丰三年十二月初八日,眉阳苏辙记。
